交通事故认定,应该是一半一半的,如果我负了全责对我有什么不利那?
本人上星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名68岁的老人小腿的小骨头骨裂、腰椎最下面的一节有点骨裂。目前经过检查和复查没有大碍,只等在家静养2-3个月,一共看掉4000左右。但是现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我车子也被扣着。我机动车走的是绿灯,对方是红灯,有证人,但是对方现在一直拖着说不知道,交警查看监控后说看不清,对方要我算全责,可是我担心万一以后老人有什么后遗症,或者说严重点结案一年后认定因为这起事故死亡,我会不会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呢?现在老人离发生事故已经1个星期了,目前情况都稳定,医生也没说会有什么后遗症,还有如果现在没有结案,认定我全责,在他静养的这段时间因为这起事故死亡,我会不会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呢?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事故认定,应该是一半一半的,如果我负了全责对我有什么不利那?走正常程序认定事故的话我车要扣在里面1个月,现在我急用车子啊。
我7月15日骑电动车与一骑摩托车的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无牌且逆行,在交警到现场前我们双方的车都各自骑走,7月21日我才将电动车推到交警队处理,现在我去找交警问事故责任书的问题,交警说25个工作日内出不违法,但没说这25个工作日从什么时候算起。但25个工作日内出来,我单位报工伤可能都耽误了,请问交警的说法对吗?我该
肇事者违章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负全责,受害人能得到什么的赔偿?
您好,我想请你咨询一个法律问题,主要是关于交通事故中(佛山高明,受害人的行为一切合法),对方负全责,我方能得到什么和赔偿?事故经过:2010年8月5日17:30受害人下班下后开摩托车回家的路上与一辆小货车相撞,受害人的脚部受伤,摩托车也受到损害,交警判断对方负全责,现在受害人住院后,肇事者要受害人先垫钱看病,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公估后的维修费用与对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相差一半,如何起诉对方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公估后的维修费用是10000元,与对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5000元相差一半,我已支付全部维修费用,现在如何确定被告起诉? 在囯内发生。
我们的货车在路上翻车,砸伤一辆小车,已定为报废。物价局进行评估,这辆东南DN6440的汽车折后价减去产值,评估局定为五万多是否有依据?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作出认定为负全责方,应该要赔偿那些费用?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作出认定为负全责方,应该要赔偿那些费用? 现场认定为负全责方,赔偿费用中双方的拖车费、停车费由那一方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