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通过证券公司的一位朋友介绍,一名期货居间人替我操作期货账户,当时口头约定我的最大亏损承担额为20%,现在到期后,10万元本金只剩下3万,现在这名居间人想要抵赖,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介绍人愿意为我作证人证明当时确实存在此约定。(此居间人代理期间很不负责,操作期间曾留下重仓位然后外出旅游,不看盘面,造成巨大损失,回来后曾表示歉意但操作仍没有好转,而且后来期货公司还几次电话通知我强平,说明他经常不在盘面,很不负责)。 请问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解决此问题吗?谢谢。
当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是口头约定,但我那位证券公司的朋友愿意作证人。
男方隐秘婚后财产,女方诉法院要求保全。请问男方的期货账户资金会被查封吗? 如果持有仓位,那男方能不能继续操作?会不会被强制平仓呢?
我朋友在期货公司上班,经他劝说,就委托他炒期货(我出钱在他公司开户,他实际操作),约定了赚钱分我他一定比例,亏本他也承担亏本的一定比例,结果赔了200多万,我该怎么办?我和他之间委托合同是否有效?能追究证券公司责任挽回我的损失吗?能追他的刑事责任吗?
你好,我想咨询下,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冻结欠债人的银行账户呢?冻结欠债人的银行账户前会通知欠债人吗?债权人起诉欠债人后法院会不作任何通知立刻冻结欠债人的银行账户吗?
法院冻结银行存款是冻结定存账户还是其他活期账户都冻结?法院是不是可以不通知被执行人直接冻结其账户?或者未通知到被执行人前先冻结其银行账户?
我老婆现在生了第二胎,政府计生办因为超生要对我进行罚款。但由于金额问题所以我一直没交,于是计生办工作人员称如果不自己交钱,将从我的银行账户或者我父亲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将罚款提走,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么?
我的存款账户被法院冻结,到现在还没有通知我,想问在法院冻结我的账户后,是不是要给我下达相关的法律文书?
A公司经常派业务员甲与B公司订立合同。甲调离后又持盖有A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授权委托书与尚不知其已经调离的B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了货款。对此,A公司不知情。B公司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遭到拒绝。 A公司委托业务员乙处理某地业务,时间为1年。1年期满后该业务员未与公司进一步明确代理事宜,但之后的半年时
我的账户在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12月2日人民币被冻结,港币没冻结。我去开户行了解说是佛山分行冻结的,然后查出是山东省那边公安通知分行冻结的,说是有一个嫌疑人曾打过钱到这个账户,叫我等。请问我现在怎么办,才能保障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