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葫芦岛兴城的,当地政府要占用我家一块地修路要永久性占用。 想问问他们应该陪多少钱合理??
我是山东省沂南县的,由于我们这里修滨河大道我们家的房子要拆迁。拆迁标准都是几年甚至10几年前的标准,给的补偿跟现在建房的标准差很远,而且村里还不给宅基地。没有宅基地我们在那里重新建房子,我们住哪里?
2008年政府修路占用本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两万人民币,2009年在同一块地上继续扩占而补偿标准是每亩地十万元人民币,请问一年之内补偿标准差幅之大是否合法,中间是否会有不正当操作的可能,如果2008年获补偿的农户不满此情况,是否可以按2009年的补偿标准得到追补的补偿金,如果可以的话,最好通过什么样渠道。谢谢
我是石家庄市正定县某一村的居民 我家有两块宅基地(户主分别为姐姐和父亲) 现在其上盖一大面积二层楼房 加上一些其他房屋 房屋面积四百多平 院子四百平 现市政府商业中心向我们村方向转移 政府要修路 占用我家宅基地 听说 政府征地赔偿很少 我想知道政府会怎样补偿我们 会不会补偿的还不如我们花出去的本钱多
2006年地方把粮田无条件征收修成路基,省国土资源厅下来调查当地政府又让老百姓在现有路基上种上农作物。2010年正式形成路基,我们可以得到补偿吗?
家人在村里把一片荒地(属于国家)开采用来耕地,现村政府(国家)占用用来修路,请问赔偿款应该如何分配?是全村共同分还是开采家庭所有?
现有河南一处砖瓦厂,因政府修路需要占用砖瓦厂5亩土地。这5亩地上建筑有围墙、工人宿舍400平米,其余部分为存放货物的场地(因存放货物为成品砖,所以是露天场地)。砖瓦厂占用农户的土地,和农户之间是租赁关系。有如下疑问: 1、政府对于砖瓦厂的赔偿金是否应包含在农户的赔偿金里。(假如说政府对征地的补偿是每亩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