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与邻村都有1982年两山划定时由县政府发的林权证,四至界线明确,但在1998年土地清查时土地局又发了一个证书而且四至有冲突,我们应该已哪份为准
赵律师你好!我家在博乐有块林地,92年我妈他们在块地上种的杨树,现已成才,但是应为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林权证,土地使用证,2000年左右得知,有人在我们未同意和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了这块地的林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请问我们还可以收回这块地的所有权么?这块地是我妈他们92年找人推平开发的荒地,林业局让我们自己调解
我是在偏僻的山村里的农户,以前的地都无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大家各种各的林地,互相之间的界限都有默契和习惯。现在国家开发到这里来了,以前搬出去的农户看到地增值了。我邻居现在回来把我一亩的林地砍了,说是她的。可这地本不是她的。派出所的来了,说,土地权属不确定,其不能对砍树的人做出处罚。听说,要村委会盖章
一村委会副主任以其女儿的名义向该村一小组的村民代表接头,转让该小组一山头,村民代表与其看山后,商定价格,村民代表召集本组村民开会,除3户不在家外,均同意以商定的价格卖给对方.用着砂石厂.于是于今年的4月份签定转让合同,所得款项于今于7月份村民领取了.由于该山头处于一政府建设规划区别边沿.根据建设需要,政府扩增该山
纠纷起因:我在2003年承包村集体的一片林地(原为村林场),合同期为30年,2007年8月办了林权证。之前一直没有什么,但2010年,我的邻居声称他有1983年的林权证,证上所标注的四至与村林场重合,他以此要求村委会将此片林地划给他三分之二。村委会不同意,我也不同意。此事一直拖着,因为他儿子在县政府做事,所以经常找权
20多年前,我们将爷爷和奶奶的坟葬在了村民罗三的荒地(近两年才种上树苗,之前一直弃荒)的旁边(补充一下:当年用于安葬的地也是我们自家人自行开垦的荒地,距村民罗三的荒地范围之外),之后两三年也陆续的将异地的坟墓也遗迁过来,和爷爷奶奶的坟墓也排列分葬。 2011年清明节期间,村民**见状,在没有任何形式通知
请问集体所有与全民所有林地权属纠纷是在县人民政府处理吗?为什么我们到县政府去没人给我们处理,还有问题没有处理好林场就开始砍伐了,我们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