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请我帮他向您咨询一些问题。 他曾借别人300来万现金,当初有欠条立为凭证。但是时至今日,与当初还款之日过去很长时间。与之联系,但是对方一直不肯还。针对这个问题:我的朋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上诉的费用要多少呢?具体的司法程序又该怎么走呢?请您帮帮忙!谢谢了!
我于07年与对方做生意(装煤),当时因我有其它原因不能参与,由对方单独经营,不料对方是诈骗(常年诈骗多人,是老赖),几个月后发现问题,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寻找种种原因不归还,但打了欠条(5.5万元),我于08年3月起诉到法院,对方在06年12月离异,财产归女方(其实假离异,据说女方付现金给男方,但无证据),后我用
债务人借款20万后无能力归还,而债务人资产只有一间农村自住房,但怕债权人上诉法院,将权有的一间房屋拍卖。为避免以上情况发生,可否将名下这权有的房屋转让给未成年的儿子以规避债权人?或者有什么好的对策?
于2009年11月1日,本人借款15万人民币给夏某,但之后夏某一直不知所踪。所以本人于2011年11月15日到公安局报案。请问是否超过起诉夏某的诉讼期限?
我方是做塑料包装业务员,去年在这个工厂做的,现在还有七万多的货款没有给,这七万多包括因质量和没有按期到货用方还要扣我方的两万六千元。现在该厂拿不到四万元不让我离开,并且让我在写有自愿给不了四万不走的协议上按手印,他这样合法吗?
律师你好,我在我们单位上班一个多月,上几天因为家里有时我去了一趟外地,等回来的时候我家里因为事情急我就没回单位,后来打电话辞职了,距离我请假到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我给单位领导打电话,他不接,偶尔接了就说有事就挂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能通过法律要回我的工资吗?找劳动局可以吗?
2009年我和2个股东以合作,在合作期间并没有注册公司属于合作协议,因公司资金短缺,其中一人从外边借来一笔高利息钱,来周转公司运营,因经营不善倒闭,借款单由当时雇佣的总经理签收。我想请问这笔债务属于公司债务吗?是否由财务负责人一人承担此债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