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东签立了合同,现在房东想到期收回店铺。
而我生意做得好好的,依目前市场行情,我现在的房子转让费大概在5万人民币左右,而我当时租房东的房子时,有花费3.6万元给上一个承租人。(经我和上任租客聊天得知,此3.6万元,是被房东“吃掉”了,并没有到商一任的租客手上)
而且之前房东有口头承诺到期可以续租,现在就硬要以收回给自己儿子做生意为借口,不肯续约。上一手租客也是被房东以这个理由“赶走”再用要转让费的借口,租给我的。
现在我能要求续约或转租店铺吗?
当初存转让费3.6万,加上押金8000,一起4.4万存进房东的账户的,房东的银行账户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有3.6万的转让费呢?
我现在也不敢再去想房东会续签给我了,只要他退回欺骗我的那3.6万元。。。
我们的合同期是2年, 现在还没到1年房东把房子卖了要求我搬走 。合同没有写明那方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吗? 可以买主自己要来做生意 决定不出租了 我们的合同没有注明违约要赔偿 也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一般赔偿是怎么算的
同事租赁的房屋从2009年3月20日开始,一年期,今年3月到期后未重新签合同,但一直在续租中,租金也按时交,这样就是默认自动续约了对吗?期限呢?是按原合同一年还是不定期的? 现在房东要求本月开始涨房租,请问房东要求合理吗?同事该不该答应?
合同到期,如果续约,房东要收取转让费是非法吗,合同约定续约,但房东没有执行,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多少?
店铺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收回店铺,店内装修费用是否应由房东承担?
在娄底大平寺租用一店用,合同为五年,至今一年半,店铺内主营女鞋,已装修鞋柜及玻璃门等,房东穿然说要使用店面,最多还给五个月时间,并不补偿任何费用。请问这种情况房东是否应该作出相应补偿?像装修好的鞋柜及玻璃门等。
租房合约刚到期,因为没有在到期前十五天通知房东合同自动续约,房东拒退押金
本人2011年7月01日到2011年7月30日签定的租房合同,并于2011年7月31日搬出,房东拒退押金,理由是合同上到期前十五天没有通知房东,而合同上写着没有到期前十五天通知会自动续约半年,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怎么不说房东来通知房客,而且今天8月3日房东打电话过来让我去交房租,而本人的房卡,钥匙已全部还给了房东,房东说
店铺合同到期房东要收回怎么办 合同中有这么一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如我要求房主继续签订合同 房主每逾期交房一日 则每日应向我支付日租金的2倍及承担因逾期交付我造成的其他损失 我当时发4万圆转来的 我该怎么办 如果要起诉什么时候起诉 还有20天到期
房子11月15号到期,租约是半年,我10月22号跟房东说我下个月不租了。可是她不退回押金给我,说是之前装了空调,这押金算是空调钱,可是装空调的时候,我每个月交多了50块的,本来房租是350的,装了空调每个月交400。现在合同到期了,我不想租了,可是她不退押金给我,这个事情能怎么解决??
与房东合同到期后,房东除了要加房租外还要求额外支付16万转让费给房东,请问房东这种做法合法吗
与房东合同到期后,房东除了要加房租外还要求额外支付16万转让费给房东,请问房东这种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