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员工10月31日离职,当时离职时提前结清了全部工资,但到当月工资结算日时误将此四位员工的工资进行了再次发放。工资经办人员向以个人名义向这四人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款项。但不想让公司知道,是否可以呢?
父母双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伤赔偿?? 需要有代理人吗?请例举相关法律依据
请问由于单位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我们到现在4、5、6、7月份工资都没发,据说5、6、7月份工资并不是按照原来的薪酬制度发放,但是新的薪酬制度是三天前才口头通知我的,没理由三天前通知的制度三个月前就开始执行吧?? 而且从07年至今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三天前给我一份合同让我签署,不论薪资还是岗位都与先前有很大变动。单位态度强硬不签合同就走人。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是定在每月的10日发工资,可是我们所领到的工资是上上个月25号到上个月25号的,这样公司就无形的将我们的工资拖延了半个月,而且没有任何说法。我就是想问一下我们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它触犯的是那些条例?我应该怎样处理?谢谢。
要欠款是否可以起诉(中间人)证明人别人借我的钱,现在此人耍赖失踪了,当时在借条上有个中间人也就是介绍人,在借条上也签了证明人的名字,请问现在可不可以担保的人名义起诉他呢,要求他来偿还借款。(我这样做也是不得已,主要是为了督促他邦我一起要欠款))
请问厂家合伙人人退出了,是否可以继续向厂家法人代表追讨工资?
有一家鞋厂马老板,今年叫我弟弟跟他合伙,(他是技术员)去后给%40的股份,我也在这个厂里打工,我工作了一个半月就没有做了,我当时没有结算工资,半年后生意不好弟弟就退出了,因为是马老板老婆管帐本,弟弟就没有钱赚,考虑到厂里资金周转有点困难,这时候我也没有去算工资。现在年底找马老板,他拒绝付我工资,理由是
我是在09年的时候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说可以贷款,首付交了50%。到2011年12月底交房。(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只有一个购房协议),现在快交房了开发商却说要让交全款,不交全款就不给交房。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合理吗?我用什么法律条款来维护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