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不了原来老公的虐待,我与原来老公已经分居两年了,就是8月4号晚上,我原来老公家来了很多人,到我租住的房屋这来强行带我回去,我不开门他们强行把门窗弄坏,并且把我出租房里人家的笔记本,十几台手机等物品一扫而光,人家现在天天找我要东西,说是派出所叫找我要的,他们说到派出所报警,淮阴区果林派出所葛安全葛警官说事情是我引起的就要找我要东西,东西也不是我拿的, 他们这样做难道就不算犯法?
本人在公司工作7年了,由于今年身体不是很好,公司今年初已取消了停薪留职的规定,我于8月1日以身体不适提出辞职,公司各级领导都已批准一个月后可以离职,半个月以后总经理找我谈话说如果我身体不好可以特批我休假2个月,经过与总经理沟通以后我决定同意总经理意见以请假的方式留下来,本人于9月十几号走公司内部流程申请
我在转正后,和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老板答应会为我购买保险。但是后来由于公司自身的原因,运作不好。在今年的3月14日,跟我们部门的人开会,说暂时放我们的假。等部门运作正常了,再找我们回去。如果,在这期间,我们找到别的事情了,也可以。算是自动离职。 在放假这段期间,没有任何补助给我们。老板说:到5月份
我媳妇的姐夫找了个第三者,被姐姐发现,我媳妇和姐姐去捉奸,进入第三者家中,但他们去时姐夫已经下楼,我媳妇把这个第三者打了,第三者鉴定有两处轻微伤,等事后第三者服毒自杀,被抢救好了,现在第三者告我们非法侵宅,派出所已把姐姐刑事拘留,我媳妇由于在哺乳期,派出所会怎么处理?我们应该怎么办?
因为我未婚先孕,当时是三个月左右,我就向单位申请辞职,单位就不给我辞职,他们要求我去办理结婚登记,要不就把孩子打掉,要不就报警要求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来处理,当时我就受不了他们给我的压力,我就选择了流产,可是到现在,就是我流产了到现在休息完了他们就要把我辞退,我的劳动合同也刚好到期了,我想问我可以争取到
你好!我是一名乡镇干部,因工作上的事情跟一村民发生口角冲突被该村民打伤,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时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所参照《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请问法院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我老公无辜被打,没有口角,没有推搡,是对方打错人了。现在造成主要伤害如下:1.鼻骨骨折,医生说外形尚好 2.颧骨骨折 3.门牙伤及牙髓,做了根管治疗,挑断了牙神经 4.面部发散性伤口,缝了10针,伤口面积3*3cm,医生说肯定会留疤痕 请问对方构不构成轻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嘛? 我老公的伤能不能定残?算不算毁
江苏扬建集团与应届毕业生签订的三方协议中签章是扬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什么性质? 对应
本人是应届毕业生。在大型招聘会上投了简历。接收杨建集团的面试通知。面试通过后,与扬建集团签订三方协议,但在签订时盖的公章是是扬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正式签合同是盖的公章是扬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这个合同是否是劳务合同。是不是自己就不属于扬建集团的职工。谢谢!最好给个建议,像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