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分户,在原来房屋后面的荒地上新起一栋房子,土管所批准给我的土地使用面积为100平米,现在我想这样起房子:一楼按房屋占地面积为100平米(双开间),到了2楼的时候,我想弄成3开间,也就是房屋右边伸出一个房间,房间下面是几个柱子而已,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盼回!!!!
事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的镇区里。大家都有分配的土地。有一甲某于07年11月把原来十年前建的三层高旧房子拆了,现在建成了五层高的住宅楼。请问:对于住宅用地,是否有限高建筑?影响到了周围的其他房子,应该怎样处理?可以要求拆掉吗?(请列相应法律依据,谢谢)
问题是这样的: 大约35年前,我老家是从现在的这个村移居到同一个省的不同市的一个村,移居到那个村落也自己建了房子(大概70平的面积),在那里住了有7、8年,后来又回来了,30多年过去了,那个房子还在,我们离开的20几年,曾经也有人住过那个房子,但是现在是空的,现在那个村落要开始拆迁开发,我就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本人房屋因楼上业主装修不慎,导致楼面天花渗水,涉及客厅、阳台的楼面,甚至有有滴下,因发现早,及时制止了损坏的扩张。经与管理处联系业主,业主承认事故的责任,愿意修复我家楼面的损坏部分,并愿意见面谈判,但再约时间谈的时候,就一拖再拖,并说让装修的包工头来跟咱协商维修等事宜,但我觉得这些东西不应由第三方代
爷爷已经去世,奶奶还在。爷爷有7个儿女其中一个女儿去世一个儿子出国,爷爷名字有2个宅基地房子,其中一间是我爸爸96年重建的并居住到现在,爷爷99年去世,我奶奶的意见是把现在我爸爸现在住的房子转给我爸爸或我,问需要什么手续,我爷爷其中2个儿子(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不同意转给我爸爸,其他人都同意。
在98年我二大伯把老家的农村的房屋赠与了其侄子,到现在他二大伯想反悔,一审法院已判赠与有效,但他二大伯又诉到中院,请这个官司会有什么结果。
你好,我岳父家是东北来山东潍坊的,来的时候和当地村民买了一个房屋,和房屋所有人签了一个书面协议,有第三方保人签字,但没有经过村委会。现在房屋拆迁后要分新房时,原房主要村里不分给我岳父楼房,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到楼,或者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
本人吴江市农村有一处房屋,建造的时候是按照宅基证建造的。但是由于我们常年不在家,我家和东隔壁邻居的房屋之间有两米的弄堂,是共用的。但是在六年前,我家东隔壁的邻居在他家房屋前面的水泥场地上建造两间平房(未审批)做为厨房,平房的西墙和我房屋的东墙南北成一直线,从宅基证上看,那个弄堂的面积也是我家的,(我
表哥一栋房子要给我,想用赠与的方式。 请问需要办理那些相关的手续? 转赠之后,我和我表哥,以后想建房的话,谁还可以申请。那房子的户头是我表哥的。
您好,想咨询一下62年的房屋土地证到现在还有法律效力吗?现在我家里盖的房是茂名市62年批下来的一张证明,范围包据我家房屋及周边10米左右以内的地方,现在有些村里人想占有我的这些土地,还说除了房屋的土地是我们的,其它的都是集体的了,是不是这样的?还想问下,既然他说是集体的,他可以占用,为何我不可以占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