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了多家贷款公司的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让我签署了担保借款,现在 债务公司找上来了,我要承担全额的 责任吗?
最高额抵押所担保债权应当设定最高限额。最高额是确定抵押权人优先受偿范围的数额标准,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最高限额并非是指约定期间内贷款的累计发生额,而是指决算期实际存在的贷款余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则不能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例如,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最高担保本金限额50万,实际发生贷款余额70
我朋友徐某帮亲戚吴某担保10万元(高利贷),现在那亲戚吴某(即债务人还不上,躲了)。担保人的责任,与期限哟多大,时间多长?是不是永远有责任?谢谢解答
2001年以房产替人担保贷款2006年到期,现已过5年了借钱的人没还清,他中间跟银行签了两次延期还款协议,我没签,我还有担保责任吗
去年向他人担保,今年那个担保人去世了,他去世后,肇事者向他赔了20万,可他的家人把钱都分给了他的儿子们,一直不肯给我们还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09年我朋友借了25000块的高利贷,当时他和我说是借的他亲戚的没利息但需要个担保,去年人家找我我才知道是借的高利贷,当时借条是这样写的:某某借款25000元 大写。。。 借款人 某某 担保人 我签名 过去一年了我那个朋友跑了找不到人,人家又让我还款,我想咨询下我该怎么办 借条上没有担保期限,只有签名和手印
为别人担保,欠条未落日期,主合同未约定借款、还款期限,担保合同同样未约定各种期限,有担保期限为两年,也均为写明合同签订时间,欠款已过三年,请问,我还有担保责任吗?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未写明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放款人说起诉的时候填上,合法吗?
朋友急需用钱,向我借房产证做担保,以我的房产证向私人借贷,需要经过公证,请问,如果朋友到期未能偿还其贷款,被借贷方如果起诉,我需要负责任吗,我的房产证的处理权归属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