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北京市居民户口,是2001年10月份在佐丹奴公司上班,2013年1月份离职,一直以为给交保险了。到2016年5月份,现单位上保险打印出详细信息发现,2001年的公司只给上了医疗保险,其他保险都没上。以前从没有发现过,现在发现后联系佐丹奴公司,以公司名称注销了等各种理由不理我了。我该怎么办?
我母亲15年即将退休,结果去社保上问,说之前的养老金一直是按一定基数来征收的,现在需要补交基数调整后的部分,这一部分将近8.9万元,我想问问,这种收费方式合法吗?为什么基数调整之后它不是每年每月随之改变征收,而要这样一次性征收。
公司同事2013年9月4日入职,社保是2013年10月份转入公司的,同事现在要求公司给他补缴2013年9月份的社保,当时没有及时补缴的原因是在办理手续的时候错过了网上缴交社保的操作时间,请问公司是不是应该给补缴2013年9月份的社保?是否分几种情况看情况补缴?请老师给解答,谢谢!
关于社保补缴和经济补偿一事!张先生于八几年参加军,退伍后回家
关于社保补缴和经济补偿一事!张先生于八几年参加军,退伍后回家后参加了四川省某国企在省内的统一合同工招聘考试,并成功进入省某建筑国有企业工作近15年,后因公司原因以帮助照顾老经理李某为由,调张先生到李所在的工地工作,项目结束后,张先先生要求回公司上班,公司以怕得罪老经理为由,不让其回公司工作,就此张先生
本科毕业就到公立高中(事业单位)工作,但未入编制(等编),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后考取研究生,毕业后考上部委公务员。现在想把本科毕业后的两年工龄补上。原单位同一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保,但是当地人社部门说这种情况不能补。想咨询下,这种情况真的不能补缴吗?工龄就作废了吗?
关于原单位不给补缴8月份社保,我于10月离职。原单位却直接给缴纳12月社保
2015年8月21日原单位注册成立,9月正式给员工上社保,但我于10月29日正式离职,原单位一直未补缴8月社保给我,我询问人事什么时候补缴,原单位却回复,补缴8月社保太麻烦,直接上12月社保行不行。我说不行,你们直接给我补缴8月份就可以。但是今天我一看,他们并没给我补缴反而直接给我上的12月社保。我知道补缴与缴纳是意
1.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有5年没给缴纳社保,现在让我补交这5年欠下的社保费用,我个人不想交了,太多了! 2.想把原单位的社保转到新单位来,而原单位的人说必须补才能转? 请问我现在该 怎么办?
我是公司方的人力,因为公司没有公员工缴纳社保,社保局说让补缴,但说如果员工不愿意出个人那部分费用,则这部分费用由公司先出。然后再走起诉的流程去追回这部分钱款。这个做法合理吗? 可以公司等着员工缴纳他个人那部分款项以后,再补缴这样可以吗?
我2002年入职公司,2007年公司才开始给我缴纳社保。但是我在2015年就离职了,现在可以要求公司帮我补缴2002年到2007年的社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