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中介经纪人,由于同事的疏忽,现在产生了一个买卖上的纠纷。内容是这样的:买卖双方经我们撮合一起看房谈价格,然后签单的时候因为房主产权证在外地老家没能提供,但是之前都是说120平米的。我们还有买家都是按照这个面积算的。最后我们同事在没看到产权证的前提下就签合同了,合同上产权面积是空白的,业主口头表示120平米左右,客户也没什么意见,毕竟这么大房子自己也看到了。现在产权证上面面积只有115.9 客户要求退还差价。业主不同意,最后由于我们的疏忽,我们免收他们的买卖中介费。但是业主和买家还是不肯放过我们。说要打官司。请问我们需要负责什么责任? 现在合同上面产权面积一栏是空白,房子价格是按照总价填写的。也有房屋按整套卖的选项,关键是没有打钩。合同卖方产权人写了一个,其实还有两个拥有人没填。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产权证三个拥有人等拿到产权证一起填,面积也等确定了一起填。然后备注了2009年11月30日一起送件过户,付首付款。 最后双方都签字了。请问这样的合同生效吗?
律师,你好!为解决孩子上学问题,我和老公在学校附近看中一套二手房。中介给我们看了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母亲和她未成年女儿,各占75%和25%产权。请问这用情况过户办理应注意什莫?怎样办理较为妥当?谢谢!
今年6月中,我们在一中介推荐下看了一套房子,当时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2W定金。当时中介说卖方要赎契,大概要1个多月时间,大概8月份才可以去房管局递件办理手续。合同中签订交楼时间为收齐房款后交付我们,赎契过程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楼款为卖方实收,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全由买方承担。 到了7
今年6月中,我们在一中介推荐下看了一套房子,当时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2W定金。当时中介说卖方要赎契,大概要1个多月时间,大概8月份才可以去房管局递件办理手续。合同中签订交楼时间为收齐房款后交付我们,赎契过程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楼款为卖方实收,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全由买方承担。 到了7月
你好:我是4月9号买了个二手房,当时买时中介承诺是按七折利率贷款的,我们输了过户也交齐了首付款。到了5月24号,中介给我打电话说无法提供7折优惠,要贷只能贷8.5折,我一气之间下拒贷。现原房主将我告上法院。也开过庭。但是原房主跟法院的执行官好像有种关系。现想调解让我赔十万元违约金,并收因房子。请问合理吗?如
各位律师你们好,本人准备购买一套东西湖地区 的商品房,无中介,买卖双方直接交易,卖方提出先先签订合同,到房产局验完房产证就支付全款,然后办理过户手续。请问需要注意什么,能否提供一些注意事项和买卖合同范本
张姓与有房产证的定了一套房子,还没过户,我又跟张定下了这套房子,现在他明确说过不了户了,而且说他没有这套房子,合同无效,就給定金想和我解除合同,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渠道让他履行双倍赔偿定金?
律师你好,我定了一套二手房,已签买卖合同,并且已交定金。房屋所有权人,因欠委托人款项,把房子抵账给委托人,并已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1.到房管局办理此套房屋过户手续时,房屋所有权人不到场,受托人办理过户手续是否有效、合法? 2.此套房屋户口未清空,是否以后产生房产纠纷? 待于律师的答复,谢谢!
我们在买二手房期间,没有得到中介应有的服务,比如过户是我们自己办的之类,但是又没有相应的证据;还有5K的中介费没有交,原定是11月20日(上周六),但是我们非常不满意这个中介,想晚点交,惩罚他一下,不知道这样我们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或后果?注:没交的中介费是打了欠条的,还有在合同中体现了,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
我于10月13日卖了一套房,合同中约定签约后十五日买方办理按揭申请,待批复后再过户收款,并约定物业交付时间为2月28日。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什么时间可以收到款。现快两个月了,因为公积金贷款系统调整,中介刚上提资料。按现在时间推算,2月28日肯定是收不回全款,那当时我需按合同约定交房吗?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取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