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8年6月份一个朋友从我这里借了二万五千块钱,写了借条,说是几天之内还,但现在一直没有还给我,现在打电话也不接,最多给我发了几条信息(信息我都保留着)。说肯定会还给我,但是没有说具体期限。我是在北京借给他的,现在我们都不在北京了,我在天津,对方应该在石家庄(身份证是河北邯郸),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的话我应该在哪里起诉? 还有就是我的这个借条有时间限制么?
去年有人向我借了5万元钱,要开完美店,借期一年,到期后多次催要就是不还,现在打电话不接,短信也很少回;回信也只说收到或者知道;就是不提还钱的事;今年9.19号我要求他最后还钱的日期;因我没有工作,这钱是房子拆迁费借给他的,他说要开(完美直销店);当时告诉他,一年后房子回迁要用这个钱;9.19号开发商通知我交钱分
我是个人做买卖生意的,从今年9月份从别人那里买东西,说好先打款再出货的,先打了17000多,随后收到货,发现品质问题,故找卖方协商,他说给我返工处理,因货期紧,又追回一定的货给他,让卖方将返工的和新生产的,一起出货给我,并预付订金5000元,结果一直到现在,发现卖方给我的货,里面参杂了原来的不良品,连续三次造成大量退货,因我
河北石家庄地区,家里有套房子,是我爷爷给我家的,在1999年到2001年间被借去做了房产抵押,贷款人是我爸的朋友,但是我爸签字同意了,现他朋友去世了,家里人拒绝还贷款,我该怎么办,因为当时没有我妈签字同意,虽然是我爸的户名,但是应该属于双方财产,我妈能够起诉银行吗?能胜诉吗?而且能起诉我爸朋友家吗?
朋友向我借了50万,我想起诉他并查封他的房产。但他还向别人借了很多钱,而且他的房子是按揭买的,只付了首付,银行的钱还没还清。如果我赶在其他的债权人之前起诉的话,剩余的部分可以归还给我吗?其他的债权人也有权按比例分吗?
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拿了我的身份证从信用社给别人贷款20万元,现信用社起诉还款,是否连带我的责任。这笔钱该不该我们还。有和那个贷款人的欠条,但已超过2年时效,我们该怎么做? 贷款用的我丈夫的名字, 还有一个担保人。
我想咨询的内容是 我给某饭店送货 但是最终没能结掉余款6000元 现在饭店已经停业1年了 老板曾承诺我一定会还款 但是1年过去了 还是没有消息 现在那个饭店要被铁路收回了(属于铁路房产 只是承包期没有到)要给饭店老板以法律形式给予一定的补偿 如果他拿钱跑了怎么办 所以我想起诉他 请问 我应该先怎么做 能胜诉吗 我手里有
你好!我今年5月份开了个大理石加工厂,开厂的资金有一部分是我父亲帮我借得还有一部分是我自己借的,我父亲从开业起就一直在厂里帮忙,营业账目是他再管,现在我们吵架发生冲突,他要把我赶走把工厂变卖去还他借得那一部分钱,我要怎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工厂,因为才开始营业执照还没办,租赁合同和生产用电都是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