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发生的工伤 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到现在也没有给,说让等等。 单位没有按月发放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不是违法
我的月工资是3500元,2011年1月,我因不慎手受伤,休息了12.5天,上班是7.5天,工伤期间,单位发我工资是1000.00/31天=32.25*12.5=403.23;上班期间,发放的工资是:3500.00/26天=134.62*7.5=1009.62,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妹是百色右江区某企业的一位员工,她在的企业每每到停产;停工就每月只发300元,但合同又没有有关这方面的协定,不知企业这样做违不违法?
工资没有按照合同发放,是不是可以拿回所有的应得的,并且马上离职?
当时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一)工资采用年薪制,薪资为 ¥7.2万元/年,包括月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工资¥5000元,其中岗位工资60% 按月发放,20%接受季度绩效考核,20%接受年度绩效考核。(二)其他福利包括假期、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交通、午餐等内容,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现在没有和我沟通下,直接调整为“月
男,57周岁,在该单位工作满15年,现因非工伤致使失去劳动能力,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后,公司是否可以拒绝续签合同。我本人认为应该续签无限期合同。另外,非工伤治疗期间以及休养期间,单位是否应发放工资及医保?因为该病情需几年后再做一次手术,我担心没有医保家人承受不了。请热心律
我在上班的时候,发生全责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发的工资只有900元,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是2250元。
我有个亲戚,在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今年5月份,在修车时不慎将手臂骨折(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骨折虽已治好,但手臂神经受损,现在还有2根手指没有知觉,医院检查后还需要继续手术治疗。受伤3个多月以来,汽车修理厂虽表示可以继续治疗(员工都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明确表示我的亲戚负有主要责任,厂里不发工资
深圳没有生育补贴,那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是不是应该由单位发放?
我们单位为我在深圳交了生育保险,但是由于我是回老家生孩子的,没有在深圳报销任何医疗费用,单位说这不影响在深圳拿生育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现在,我开始上班,单位却说什么没有生育补助,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从深圳社保局拿到钱,所以我也没有什么钱可拿,但是在这期间单位已经停止对我发放任何工资和补贴。我的问
我在美容院上班 每天10点上到 晚上10点 发工资没有任何加班费的 每个月还因为没有达到目标扣工资 现在合同期未到想辞职 公司却说没有工资的 每个月扣了我100做保证金都没有返还 要怎样去起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