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长丰双凤开发区的,我们村是2005年拆迁,但是当时因为拆迁条件没谈好,我家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就在今年7月份才签的拆迁协议【2011年】,签协议的时候不知道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政策,我们就一小孩,也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没享受到政策【增置安置一人人口】请问我现在还可以向当地政府要求给予享受这样的政策吗。
我的户口在淮南,我老公的户口在六安,请问我们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是女方?
您好! 我是1987年在医院出生的,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现在家里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光荣证’,请问这可以算是出生证明吗?如果不算,怎么办理? 我朋友是1988年在农村的家里出生的,当时没有办理出生证明,这个月末想出国,到原居住地村委会开了证明,但大使馆说不行,让她做出生证明的自我陈述,再由人家决定是否
夫妻一方未达到已婚年龄办理了结婚证,但是我已经办理独生子女证,而且小孩已经21岁了。现在当地政府以我违反了计划生育法为由,把我这次集体土地征用款独生子女多占一人份额的权利剥夺了,我因此找计生部门理论,他们的答复是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优待政策,不能享受奖励政策,请问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