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土地租给了村委会,签定了两份合同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看是不是有效 第一份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某某村民(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某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平协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某某面积某某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
我家在顺义有块土地,跟大队承包的,14亩地,其中7亩在院里,用来养殖。08年4月租给了一个外来男子。当时按每年2万租的,合同上写的是租期10年,有第三方证明(村里的人)。现在家里不想租给他了。或者是重新写合同,主要是把租期重新写,租金可以不变。 备注:当时合同是那个男的写的,合同上的利害关系明显对他有利:租
村里让村民签一份合同,主要是关于个人人头土地承租和转承包方面的,但是必须当场签字,不允许拿回家研究,让我有很大的疑问,希望得到各位专业人士的帮助,如果需要详细书面文件,我可以影印一份。合同本身对于我们这样的老百姓来说太过专业了,所以不得要领,希望各位可以给些实际意见和帮助,真的谢谢了。这里只有这么多
在县一级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情况下,某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的名义下文明确某村民的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某村民组不服,向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此时应列谁为被告,是县农业局、还是县政府?
98年村里以出嫁为由抽回土地。当时对象村没有地抽出。我的户口一直没迁出,孩子97年出生,入我户口,98年土地被没收后,我多次上访经人大调解,把我村最次的机动地分给我,我一直纳税,02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现在占地。村民又以机动地为由强行2次没收。镇领导也认同村民的意见,我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某村村民小组组长,未经村委会同意,召开本小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把本小组村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一次性无限期公开拍卖,并把拍卖所得款全部分给本小组村民。拍卖后订立了拍卖合同。事后所属村委会、村民小组及村民、受卖方均未提出异议。但这一拍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请问当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县农经中心)是否可
我家农村有一块4亩的耕地,现没有精力去种,现有一养殖户想承包我家地这块地搞养殖,承包时间大概要20年,我想请问各位专家:我现在应该通过怎么样的程序及方式跟存委会,承包方之间签订怎么样协议?谢谢!急盼!
我们村于1997年与当地村委签订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当时承包土地需要按规定缴纳各种粮油等税费,同村的一个家庭,因家庭中劳动力不足的原因提出将他所承包的一块耕地转让于我们家,在双方家庭自愿的情况下,我们去当地的村委办公室,找村里主管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的村会计办理手续,包括签订了一份自愿转让协议书,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