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姐妹三人和一个弟弟,在2009年年底的时候,我们姐妹三人共同出资以弟弟的名义,给弟弟买了在套一百平米的房子,到现在房产证还没办理下来,现在弟弟又要结婚了,为了预防以后在房产方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想鉴订一个有条件限制的赠与协议,即以后不管什么时候房产证的上的名字必须是弟弟,但若以后弟弟有什么不测,若有子女,即等子女成人后,由我们姐妹三人做主过继给子女,若无子女,则房子由我们姐妹三人共同拥有,这种协议如何去写
12年前呢,我父母有一处住房,我兄弟姐妹5人,老人需要照顾,大家商量让我回家照顾,并且把房子给我,把我所拥有的房产给老人,属于小房换大房。我的房子是给父母支配,父母把房子变卖了,然后分给了5个孩子。父母的房子有公证书,而且房产证也已经更正为我的名字。现在我手头的证据:有个其他四兄妹的签名,是个关于“我们
我现有一套住房是我婚前自己全额购置的,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现在我哥准备出资给我重新买一套房,现有房如果卖了作为首付,剩余大部分我哥出资,是否仍旧为认定为我个人财产?
我朋友小刘(男)婚内生育一子,5年前与一职员小陈(女)婚外生育一女儿,去年男方将和妻子共有的一套住房赠与亲生儿子,不久便因病去逝。女方小陈代女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支持其女儿继承房产的请求。请问:该婚外生女儿是否有该套房产的继承权?
您好,我爷爷有套老房子,当时买的时候我爸妈是出了一部分钱的,而且我爸妈也赡养我爷爷18年,我爷爷怕去世后家里的伯伯姑姑们争抢房产,于是在2000年的时候写了份遗嘱,而且去公证处做了公证,无条件将此处房产赠与我爸爸。遗嘱写的是因为我爸妈赡养,而且在买房时投了资,所以给我爸。而且把房产证也给我爸保管了。我爸一
我爸在再婚前把房产公证赠与给了我,附加条件是要赡养他他居住到百年后,现在我后妈瞒着我把她孙女转学也带过来,在我家上学和居住(才上五年级),我没办理房产过户,我有权不让她孙女居住吗?我爸百年之后,如果他们不肯搬走,我有权赶他们走吗?需要去过户吗?如果不过户,我爸百年后会有什么后果? 公证书上没有赡养这
我爷爷于1997年过世,现在留下一处房产(是老房子,名字是我爷爷的,没房产证),一直由我奶奶居住,现在房子要拆迁,我父亲想借此机会直接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不知道是否可以?另外,我父亲兄妹四人,我父亲最小,其他三人皆与我父亲为同母异父的兄妹。现在经过协商,其他三人同意把房子让出,那我们应该做哪种公证?(
继父打算将他个人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给我,该房产为拆迁补房,拆迁不足部分补交的7万多是由我出的钱,此房产估计市值30万左右。由于当时房产公司告知只能办理我继父的名字,所以只能办成继父的产权然后赠与给我。可是税务机关核税的时候要求提供亲属证明(我母亲与继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在一起已经6、7年),此种情况我
李先生,你好!我爸和我叔叔共同出钱买的一套房子,但房产证上面只有我叔叔的名字,我想问的是,如果让我叔叔写份证明,这证明具备法律效应吗?该怎样些这份证明呢?谢谢给予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