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是香港人,叔父在东莞祖屋的两幅地,其中之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幅土地在己建房屋的基础上,正在办理土地证.叔父今年过世了,父亲(也是香港人)和姑母(内地人)希望我能继承土地,因本人是香港人,没有内地户籍,想了解一下继承的手续.我大约可归纳以下问题: 1) 能否简略告知手续如何? 2) 因为本人不是第一继承人,应如何证明父亲和姑母希望让本人直接继承? 3) 因本人没有内地户口,只有香港户籍,应如何证明自己和叔父关系? 4) 还有有什么证明文件需要提供?如叔父的死亡证明,我和叔父的关系证明,还有什么吗? 5) 正在申办土地证的另一幅土地,本人可以把叔父作为申请人改为本人吗? 谢谢!
最近,我村一块在邻村一座山场脚下的林木被邻村连同他们山场的林木一起卖给了经营木材的商人.他们的依据是:村委会一本1963年立的簿里面(该簿从头到尾没有一页盖有任何公章)把他们这座山的权属界限写到以"田为界",(田自古以来一直是我村耕作,这他们也不否认).以"田垅为界"就包括了我村这块土地林木)。但是,这块土地是我们老
部队在六十年代,征用我村土地700亩,没有给补偿款,现在国家搞建设,占用其中的土地,并拨付赔偿款,请问补偿款应给谁,部队还是村委。国家有这方面规定吗?
律师您好,我是独子,由于上学我的户口已转出农村,父亲已去世,母亲又再婚,并且将那位叔叔的户口签入我老家。现老家将开发,家里有父母共同所有的房屋和土地。 想请问,一是:我和母亲共同证明房屋归我继承后(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如涉及开发征地赔偿的新房,可以办理属于我所有的房产证吗?二是:由于土地30年不
中国公民(女方)与香港人(男方)结婚后,是否有权继承男方在香港的婚前不动产?如男方立遗嘱将不动产给除配偶以外的男方家人时,女方是否有权申请赡养部分?
(1)1998年土地二轮延包时老人与子女户口和土地合同本不在一起,如果老人去世了,其子女可以继承老人的土地吗?还是应该收回归村里所有.(2)1998年土地二轮延包时老人与子女户口在一起但土地合同本不在一起,如果老人去世了,其子女可以继承老人的土地吗?还是应该收回归村里所有.(3)1998年土地二轮延包时老人与子女户口不在一起但
本人的奶奶有一个儿子和四个女儿..奶奶还在世..家里有四副土地已经盖好房子了.房子的名字全都是写我父亲的.钱也全都是我父亲出的.那么我奶奶的四个女儿或者我奶奶还有那些房子的继承权吗?他们能从法律的途径把我父亲的房子平分吗? 是农村的土地..但盖好的房子全都是写我父亲的名字..全也全是我父亲自己出的..我奶奶还在世..
本人的奶奶有一个儿子和四个女儿..奶奶还在世..家里有四副土地已经盖好房子了.房子的名字全都是写我父亲的.钱也全都是我父亲出的.那么我奶奶的四个女儿或者我奶奶还有那些房子的继承权吗?他们能从法律的途径把我父亲的房子平分吗? 是农村的土地..但盖好的房子全都是写我父亲的名字..全也全是我父亲自己出的..我奶奶还在世..
律师,您好! 我的奶奶和爷爷都是农村户口,现在已经去世,在农村有土地和房屋,膝下有3个儿子和2个女儿,1个儿子和1个女儿是农村户口,其余的都是城里户口,去世后留有农村土地1.55公顷,砖房38平方米。房子房产证上造价150元,38平米。房产是按什么时候的分配,土地城里的子女有权耕种和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