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城自建成以来都负责收各个商户的房租并扣除管理费、税费后在付给业主(各个房东);如果业主不想租赁给商户,需要商贸城出面通知一年后收房子,这样的规矩持续了10年了。今年有个业主卖了房子,新业主直接找商户要房子,这能构成什么案例吗?
商贸城现在不收这家商户的房租了,让新业主直接收,按商贸城规定的房价是9万,新业主来收的话就是16万,这样的差价商户肯定不能接受啊,新业主说不接受走人,我自己用,但是商户的装修费还有货底新业主一点不赔付
我是一名待岗职工 ,兄妹多、父母又无工作。早当家的我虽想靠自己辛勤劳动来摆脱生活的困境,却因2007年买了息县运管所执法人员陈东旭所卖公交车而陷入更深的困苦之中.......... 2007年11月通过亲朋资助和借贷与人合伙买了一辆息县
公司一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司名义到处诈骗其他多家公司和个人,私自变卖公司物资。人员已经出逃,可以报公安网上通辑么?该收集哪些证据? 如何让他承担法律责任?谢谢
我想咨询一下,最近我在大型婚恋网结交一男性,双方感觉很好,两个月内我借给他三万元,并帮其调动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他已婚,感情也不错,他并没有还给我钱,也没有给我解释,请问他的行为是否涉及违法
毕丽荣律师您好,上礼拜我去一个所谓的讯通物流公司应聘,开始让我交了395元钱的保险和120元的体检费,说是适用期满了公司报销,然后又让我去所谓的总部(天宝工业区)去培训,又让我交了200元的生活费,共计715元。但是,他们却把我送到了长安的一个塑胶厂(俊达磨具塑胶制造厂)做临时工,又没有和他们签合同,做一个礼拜
骗子利用了支付宝担保交易双方不能及时沟通的漏洞,利用了我发起的购买担保交易,骗了在韩国的 中国人 1400多万韩币,目前导致我的8万元冻结在支付宝账户,不能拿回来,我在北京报案,也不能立案,说我没有实际损失,钱还在支付宝呢,但是对方却在韩国损失了1400多万韩元,骗子假冒买卖双方,骗取了对方的钱,导致我的钱被
我于本月在拍拍网上买了一部HTC手机,店主是深圳的。。后来发现手机是山寨的,店主不承认,而且不退货,我在拍拍网和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投诉了他之后,他刚刚打电话给我,说他没说他的手机是正品的HTC,现在他说他的手机是高仿的,然后他说我投诉他是没用的,他说深圳卖高仿的手机是不违法的,可我买手机的时候他也没说明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