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村里公开超标卖的荒山,以本村村民名义为外村卖下,没有亩数。至今没有签{承包合同书}2011年村里去测量亩数被买方骂的狗血喷头,不让测量他在荒山中的玉米,后经林业部门才让测量400多亩。问;村里怎么能收回荒山?
因为修建铁路要从我们村里经过,恰好跨越我家的老宅,村委说我家已经不居住老宅了,要收回,这样村委就可以得到土地赔偿金。迄今为止,我们已经不在老宅居住20余年,难道这样它们就可以完全收回,却跟我们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吗?
我开荒的土地到现在已经快三十年了,开这片荒地费老劲了,整理这片土地整理了二十多年,前年我又花几百元钱雇推土机把地整理了一下,这块地施肥浇地下的本钱比一般土地要大得多,收的庄稼却少得很,年年往地里赔钱,这三四年才有点收成(赚头),前几年村里收了几年的钱,后来又不收了,自始至终没有立土地承包合同,村干部
村书记有权利把我承包的果园地,转让给外村人搞养殖吗?十年前每亩承包金是50元,大家只交了一两年,就都不交了,村里有权收回吗?村里从没正式通知我交租金。
我公公在农村住,他现在的住房是临街的土木结构的房屋,而且年久失修,我公公没有翻盖这个房子的经济能力,村里要以影响市荣为理由,要硬性收回这所住房及该房屋连带的在基地,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我们该怎样维权呢》?
我公公在农村住,他现在的住房是临街的土木结构的房屋,而且年久失修,我公公没有翻盖这个房子的经济能力,村里要以影响市荣为理由,要硬性收回这所住房及该住房连带的园田,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我们该怎样维权呢》?
我的房子是镇里盖的移民房,土地都是村里的。房前有三亩地有20年的使用权,可没有到期村里就收回分给了个人,个人自己盖起了房子和大棚。就给我留了一个过道严重影响我的生活起居。使用权都是镇里和村里协商的,我们每年交土地使用费
那个男人很赖皮,没钱他说去买血。还有他买了个电动的后面可以载人的车子(这人有钱买车)放在走廊,当时监控不没开,他说是管理人员故意的,报警了。没查到什么。那个马桶从不堵,昨天修好,今天就堵(故意的)。合同有的。反正很赖皮的单身汉、没辙,拜托大家帮帮忙。。。 谢谢大家的帮助。谢谢~合同有如下规定:在约定租
1993年的房改房,我爸在世时是半产权,2004年逝世,我妈妈健在。2011年把半产变全产,也已交完款,房产证暂时还没办出,单位有权收回吗?
我是房东,和对方签订合同为5年,每年随行就市涨价,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权.....去年门市租金为4.5W...今年旁边门市35平方95000..我门市49平米,已经有其他人给我出每年12W房租直接签三年一次性付清全款,,,我有权让现在租门市的人出36W..直接签三年吗??如果对方出不了这么多钱?我有权收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