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二儿子的媳妇在房产分割时不在场自己家庭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还有在农村我们自己盖的大门的所有权能否归另一方
我和老公是属于再婚,我自带3个小孩,他带1个小孩。婚前我有三套房子,属于第一次婚姻的离婚财产,由于怕伤害他的感情,所以婚前一直没有去做婚前财产公证。 可如今,由于各种原因,我还是怕自己会有其它意外,万一我离世,那老公和我3个孩子肯定会因为房子的事起纠纷,为了保障3孩子的利益,我想和老公签订一份婚内房
男方在婚前首付十万买了房子,按揭年限是十五年,到结婚时只按揭了两年,针对这样的情况,女方该如果做才能在将来如果会 离婚的情况下保障自己的权益!
男方:XX 姓名:XX 身份证号XX 女方:XX 姓名:XX 身份证号XX 男方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XX万作为首付按揭购买XX处房屋,婚后装修中男方取公积金XX万,男方父母出资XX万,女方以嫁妆作为出资XX万,婚后男方还贷,现在要办理房产证些男方和女方两个人名字,但如离婚房产分割为每人出资所占房产的比例,还贷部分由男方所得。
7年前,亲戚在本人不情愿的情况下要求买我的住房,当时付了3万,并签订了简单的协议,相当于收款条。今年初,对方要求产权变更。本人仍不同意,可让其居住。请问此件应如何解决? 如办产权变更房款应按那年计算?
现在一处房产,婚前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月供也由男方支付。因为房产在按揭状态,故不能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请问用签定夫妻财产协议的方式,协议房产首付,月供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均替女方所有,这样的形式有效吗?
我于2006年由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关于房产分割是我与前妻双方签定的协议、协议中属于我的房子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此房我现在要卖掉、但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房管交易处说要我前妻到场签字。请问房管交易处说的对吗?我们有房产分割协议为什么还要前妻到场签字呢?谢谢。
本人徐州户口起初在南京工作3年后出国务工,社保公积金封冻,没有续缴,女友一直在南京工作 ,现在要求买房,我现在准备借她的名义买房,但实际付款人是我,双方协议若出变故没结婚房产归我,结婚后共有(还没买准备买),请问不公证有效么??
如题,若夫妻双方签订一份房产协议,男方放弃房产,房产归女方所有。无见证人,也无公证。有无效力? 如果有,那么婚内女方把房产证更名为女方一人,是否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