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男方总说谎话,还借外债,男女双方自己签订约定书,约定一方借款,如果不是两人同时签订借条,那借款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去偿还。请问这个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请问分家协议母亲、兄弟2人夫妻双方、见证人都签过字后是否有有法律效力
分 家 协 议 书 赵某1、赵某2弟兄二人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现村里给新批房基地3间和老宅北屋正房6间的财产分配,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母亲及家中叔叔赵兴明、赵兴堂、赵兴友、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村里新审批下来的3间宅基地和老宅的北屋东边2间主房及2
朋友在小吃城租赁了一档口,与甲方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期限为2011年2月14日至1012年2月13日,房租费用为半年一次支付。至开业以来以来,小吃城客源一直不太理想,10几个档口现在只剩下4-5家了,况且甲方租赁场地至2011年6月15日即将到期,因此甲方无心再将小吃城经营下去,向剩余的4-5家档口租赁户提出终止合同,赔付方式
现在新婚姻法出台,谁付钱房产就属于谁,如果婚前夫妻双方签订协议,离婚后房产一人一半,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房子首付由男方付,贷款由夫妻双方一起还,但是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那么如果离婚的话,按照新婚姻法这个房子怎么判?
2000年甲方(本人)与乙方(购买者)双方(甲乙双方,双方均无妻子到场)签订了协议,在未过户情况下,房款已交割清楚,房产证也已交给乙方,但未经公证,也无证明人,今乙方要求办理过户,请问该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上述所交易的房子是属甲方的婚后房产。我妻子不承认该交易,是否能干预或终止该交易?若可以,该怎么办?
因为丈夫做生意,我没有也不想参与,由于不知道他在外面有多少债务,所以想和他做一个约定。 约定全文如下: 夫妻约定 妻**没有参与夫郭**的商业活动,郭**本人及与郭**有关的一切债务均有郭**个人负责 立约人 妻** 夫郭** *年*月*日
您们好!我有一疑问想请问一下,如果领有结婚登记证的夫妻,结婚后,丈夫现在已经出轨了,但是为了孩子不想离婚,想签订一份合约,实际上我取名为“夫妻守则”,主要是想让夫妻两人共同遵守,其中有一项提到,如果夫妻某一方出现婚外恋,出轨等等情况的话,就必须同意签字离婚,并且共同生的孩子的监护人权利归无错一方,有
产权证已抵押给银行,还未解押,现在买卖双方想通过签订买卖意向协议的方式并通过公正进行交易,协议约定:买方付一定预付款,等产权证解押后再按约定的价款进行实际交易。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丈夫一个人用了妻子的信用卡,并有高利贷在外,现在要买双方名下的房子。同意卖房后,还清债务后,剩余钱归妻子所有,防止丈夫还清债后没有撕毁借条,注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债务。请问签定协议有效么?需要到公证处公证么?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签订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约定是否永久有效?
丈夫因一再出轨,现双方约定同意丈夫放弃家里所有财产〔净身出户形势〕将其归妻子一人所有,暂不离婚,以观后郊,如今后再出现变故,要求离婚时,以前所签的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