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律师先生 我想向您咨询有关我爸的工伤死亡认定 我这里是广西河池 我爸今年56岁 是原区农资公司的职员 在几年前已买断工龄 下岗了 在今年的11月1日 由果品公司副经理叫到果品公司做门卫 没有签劳动合同 月薪800元 3个人轮流值班 上一天班(24小时)休息两天 1号他上了第一天班 休息了两天 4号上第二次班 于下午1点多突发心肌梗塞 经120当场抢救无效过世了 我们家人把爸爸拉回了老家进行土葬 回来时果品公司已经区医院领走了我爸的死亡证明 今天家属到单位咨询 单位说申请了工伤认定 但人家不受理 理由是:我爸没有火葬证明 没有签合同 只能给我们赔偿我爸的一个月工资800元 我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 工伤认定是不需要火葬证明的呀? 希望您帮助解答 万分感谢~!
本人亲戚在08年5月27在去上班途中发生事故身亡,因当时驾骑的是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双方责任是五五;亲戚之前是在一建筑工地当施工员,工龄一超过一年以上,该公司没帮其购买过任何保险也没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我们也有跟该公司协商过理赔的事,但对方回应说只会支付当月的一个工资,叫我们去领,到现在
我在工厂上班时出了事,现在在申请工伤认定,可是材料交上去已经一个多月了,到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请问一下工伤认定是要经过哪些程序?大概要花多长时间?我现在认定的程序大概卡在什么地方了?还有厂里就发了我在住院期间的一个月工资,出院到现在已经有3个多月了,一分钱都没有发过,这样的处理合理吗?我们是出来打工
本人是民工随老板去异地上班,主要做安装水电工作,本人在上班的第三天早上骑机动摩托车自宿舍去上班工地的途中发生事故,小腿严重骨折。(是有机动车驾驭证正常驾驭)。现在做手术产生医疗费3万,但是本人未与该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老板未把工资结算给我,对方已赔偿医药费2000元,表示只通过法律
我当时事故现场的人都不是我公司的,现在找不到了,公司同事都不在现场,只是后来我住院公司派同事陪床了,证明怎么写呢.
为避让机动车而导致脚骨折却没有当时情况的证明,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为避让机动车而导致脚骨折却没有当时情况的证明,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当时只是双脚往前一撑、车子呼啸而过,回家才发现脚剧痛,当时是中午回家吃饭,因为脚太痛,下午请假没去上班。
我是下班路上与汽车相撞,在企业里我缴了工伤保险。那么我申请认定工伤需要哪些证明?这些证明需要原件还是复印件?都用复印件可以吗?
因受伤范围不属于工伤所以认定处通知我方前去撤销 不知道需要什么证件所以前来咨询 撤销书是要去当地部门填写还是要自己写的?还需要什么企业的文件么?比如营业执照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