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个他人非法入侵住宅案件的受害方,这个非法入侵住宅案件发生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是大年三十吃团圆饭的时候,所以性质和后果特别严重。如果对方犯了非法入侵住宅罪只受到行政处罚,我不服怎么办?可以再提起民事自诉吗?对方可以再处以刑事处罚吗?
被人冒用身份证签了担保合同致使我的账户和房产被查封,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吗?
被人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找人代笔签了担保合同,笔迹及指纹均非本人所为,现双方打官司,我是担保人,也成了被告,被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和房产都被冻结了,可以追究原告及被告方的刑事责任吗?怎样追究?
我女儿把我的身份证,银行卡拿走了,我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她20岁
我女儿把我的身份证,银行卡拿走了,我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她20岁,卡我已经换了密码
别人提前准备的刀子,他拿刀子追我老公,但是被我婆婆拦下了,没有追上我老公,也就是没有造成伤害,这样过也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如果够刑事责任的话,按照刑法怎样判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