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收到邻居的起诉,称我家的弄堂造的太高,影响他们家日常生活,要求切除0.5*1左右的面积。其实这也应该算不上弄堂吧,弄堂应该是两幢房子之间的那点空间,然而我家造的高的确是屋前的水泥地,根本不在两个房子中间的呀。然而他们声称的影响,从我家95年造到现在,以前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呢,而且这十多年里也从未在弄堂里磕碰过啊。而且弄堂有两米多距离了。然而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以影响为由,原告胜诉。
如果现在上诉的话,需提供哪些方面的材料才有可能有胜算的可能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的房子是二手房已经买了5年了,现在卫生间顶漏水,原因是楼上马桶烂了。我找单位(我不是这单位的)和楼上业主交涉了多次也没能解决,现在还在漏水,上厕所都要打个伞。请问律师像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应该找单位还是找楼上处理?
本人去年怀孕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越野车两次压骨折,一年多了我们去法院起诉,可迟迟不见法院发传票给被告,都已联系不上为由,可留有地址和联系方式,期望您可以给我回复,,,,谢谢
请问: 1、由于身体健康的方面原因,不能履行合作协议,是不是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2、若是一方就另一方违约而提出解除合作协议的通知(使用邮政特快方式发出的通知),那么此通知的有效期是多长? 3、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是不是等同于劳动合同?合作协议约定支付月度工资,但合作单位认为双方是合作关系,不同意支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11月,具体哪一天我记不太清楚,本村一户人家的一个儿子,由于在离本村几公里以外的地方发生车祸,当场死亡,这个年轻人今年刚满30岁。这对于这户人家无疑是晴天霹雳,自是伤痛不己。接下来的日子,自然是要求索赔,全村的人都在为这个年轻人感到不幸,便都自然参与向肇事者索要索赔的行列中,这其中也
我和邻居争吵几句,对方诬陷我打他并住院,花医药费几百元,样我给拿我觉得委屈。象这种情况 我应不应该给拿 他没证人。只有在医院的医疗条子,和我要误工费,这样我应该给拿吗?
被告乘坐原告(载客)摩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死亡)。交通处理意见书没有被告的相关责任,可是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要与原告承担相应费用(各占50%)请问被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我母亲和我继父一起生活了14年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按新的婚姻法规定已经不是事实婚姻了),现在父亲过世了,留下了一辆出租车(这个车也是通过我和我父母一起经营),继父没有父母以及子女了,但是现在继父的兄弟姐妹要出来拿走一部分遗产,请问该怎么办
我家的房子最近厕所里楼上排便管道漏水,请公司维修师傅检查后了解是由于楼上装修,未将厕所便盆安装到位造成,反应到公司后,由于楼上住户逃避责任,不予配合,公司派人协商未果,逐导致双方口角,争吵中,由于对方先动手推到殴打我母亲,所以我出于防卫出手,其拉扯过程中我被对方咬住拇指(伤口至今未愈),为迫使其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