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因民间借贷纠纷(准确的说是借钱未能及时归还)而被告上法庭.输自然是输了,问题关键是在判决下达后1个月内仍然未能及时还款,而被法院关在拘留所(据说关押一个月,一个月后放出当年就算完,如果第二年还未还款继续关押一个月). 请教法律达人, 法院的这样关押合法吗? 如果符合具体是什么法哪一项哪一条.另外法院判决后的款项会生出利息吗? 会不会判刑?在哪能找到相关法律文件?谢谢.
请问下这一案的股本本金都可以退,而且还可以回利息的啊。有点不符合《公司法》 那么还有一部分长沙人的股本是不是也可以还本付息呢?
2009年浙江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意见》第十九条法律效力如何,请问在审判实例中有否运用?谢谢!
我先生2006年-2007年在浙江某单位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老板口头承诺年薪15万元,未有其他证人。但是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资,我先生就用“暂借”的方式从公司领取工资,现在原来的公司以这些“暂借工资”的借条来起诉我先生,我们该如何应对?
关于法院已判决的纠纷,被告不服上诉的问题. 本人2007年共向开发商交60万做为购房预付款,分2次50万和10万支付,签有购房合同. 2010年3月份开发商不愿按当年的价出售于我,于是协议将50万元按2分利息计算,于是同意将10万元按2分利息给我赔偿,在50万元欠条上签了按2分月息计算. 另10万开发商以现在亏本了,很穷,请求我免它算了
无力偿还民间借贷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08年11月份跟同学借3万,08年12月还了1万1千8百,09年还了5千,今年8月份我同学和他表哥和另外2人找上门,让我写给我同学的表哥一张2万的借条,我另外说明今年年底还1万,明年上半年还1万,他们也同意了,但是前面3万的借条没有给我,现在他们用这2张借条起诉我,说我欠他们5万,法院下个月6号
周振同、李福合与被侯新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有失公允
借钱和合伙不是一码事。归还的十六万元和所借款项更无瓜葛,如此判决实在荒唐。愤慨,平顶山中院工作人员目无法纪亵渎法律的尊严。我是当事人侯新生,身为残疾人,我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希望能得到正直善良的法律界人士的帮助。我的联系电话:13683750825,QQ583896537
周振同、李福合与被侯新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有徇私之嫌
一审二审都已经查明周李二人借款事实明确,其辩解借款入股实为谎言。一审明确判决周李二被告返还借款和利息。可为什么我手拿借据却不能追回借款?二审法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却认定借款被部分归还比较适宜!!!!法律是严肃的怎能如此儿戏???导致我的款项无法追回,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律师你好,本人于2010年向朋友借款5万元,因为经济困难,一直无力偿还。目前,对方已将我告上法庭,2011年10月18日已经开庭审理。当时借条上的签名是我和妻子的签名。由于我一直在外工作,法院传唤的是我的妻子,妻子缺席未到庭参加。房产就一套祖传的老房子,房产证作为抵押在对方手里。请问,审理后还是无力偿还的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