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去世前有一套房子,因为姑姑的女儿没房子结婚就暂住在里面,后来奶奶病重,在姑姑的要求下,奶奶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了姑姑的孩子,后来奶奶病危前又改变主意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了我父亲,但因为姑姑的女儿已经住在里面了,就一直没有要,她们已经住了七、八年了,现在因为我要结婚没有房子,想把这套房子要回来,
我奶奶去世前有一套房子,因为姑姑的女儿没房子结婚就暂住在里面,后来奶奶病重,在姑姑的要求下,奶奶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了姑姑的孩子,后来奶奶病危前又改变主意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了我父亲,但因为姑姑的女儿已经住在里面了,就一直没有要,她们已经住了七、八年了,现在因为我要结婚没有房子,想把这套房子要回来,
我的姥爷在世的时候在北京某高等院校工作,去世多年,1994年我的姥姥去世。现在房子被我的三舅和儿子住着,十几年来经多次调解无效,去年底提交地方法院,今年又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要维持现有状况。 具体情况是这样: 一、从法律角度来讲,我母亲户口在这所住房。房屋产权所有人方:此院校住房管理科只承认和我母
哥哥婚后与嫂子一同和我父母居住。房子是父亲的产权。去年,父亲与哥哥相继去世。父亲生前遗嘱将房子给我。现在母亲想让嫂子搬出去,是否可以?她是否还有居住权?(嫂子是二婚,身边带着与前夫的儿子,与我哥哥结婚6年,并无子女。嫂子在外面有住房) 另外,我母亲欲将自己的一半房产也给我。如果现在将房子过户给我,是
李先生买了一套房子该房实际居住人员有:户主:李先生的母亲。人员:李先生以及李先生的妻儿。户口本上的人员:户主:李先生的母亲。人员:李先生以及李先生的妻儿,李先生的哥哥、嫂嫂、侄子、侄子的孩子。请问:针对李先生购买的该套房产。哪些人具有居住权?是实际居住于该房产的实际居住人员。还是只要在户口本上有名字
现有一套两室一厅住房,所有权归老太太所有,老太太有三个儿子,现三儿子和其居住在一起,且具有其中一室一厅的居住权(立过协议),现老太太去世,请问三个儿子按照继承法怎么分配这个房子?再问能否解除三儿子的居住权,如果可以,如何操作?谢谢
什么样的人具有居住权。是住在该房子的实际居住人。还是该房对应的户口本上所有人员。若,要取得某人的居住权。该通过何种合法手续?如:我与母亲住在一套房子里。房子是我买的,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户口本上除了我和我母亲外,还有的哥哥嫂嫂。那么哪些人具有该房子的居住权。如果我要取得其他人的居住权。
我是一个外地人,老公是北京人我们领了结婚证,但我的户口还没来北京,老公主的一居室是他父亲名下的承租的。如老公去世在先,我想请教律师,如果这样这套一居室还能有我的居住权吗?
我有套公房,名字是我公公的,我3口之家的户口都在其名下。她现在未经我同意把房子出租给人家,我有权要回我的居住权吗?或者房租能平分吗?
我有套公房,名字是我公公的,我3口之家的户口都在其名下。她现在未经我同意把房子出租给人家,我有权要回我的居住权吗?或者房租能平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