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过世时,两个外婆健在,他们共生育三个女儿。外公生前没立遗嘱。留下一块地皮。之后两个外婆先后过世。今年我妈妈想在自己应分得的地皮上起房,可是姨夫已在2003年申请土地使用权,把那块地划归个人所有,请问我妈妈还能要回属于自己的地皮吗?(我有两个阿姨,其中一个很早就嫁去外省,至今没有半点音讯)。
我现62岁,农民,父亲早以过世,母亲有六个子女,四个女儿两个儿子。我排行老二。母亲在2003年分地后过世。父母生前一直和我住,但自己过,自己做饭。四个女儿给买米面,冬天买煤。老人平时是由我家人照顾,有病也是我领去看,弟弟只是偶尔来看看什么也没拿过。父母的房子还归了他。父母过世的丧葬费也是我出的。分地时母亲
我母亲过世后父亲再婚,具体结婚时间不详,大约有5ainian年时间。他现在要我们子女来签署他定立的遗嘱,其主要内容是他目前的后妻必须拥有现有房产的居住权和继承权,她的子女均已成年,请问她的子女将来是否有权继承,应继承多少?该房产又是我母亲在世时和我父亲共同的房改房,我父亲是否有权处置?另外我父亲的个人财产
老公出轨好几年。今日摊牌有小三。小三还发短信秋成全,我有两小孩那么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和财产如何分配。小三又应该付怎么样的法律责任?如果丈夫要离婚。我的立场如何做才对自己最有利
我已结婚十年有一子,现已和老公分开住有接近一年时间,他现有两辆大挂车和一辆小轿车,第一辆大挂车是用我们的积蓄买的,其他的是用以后挣的钱买的,他有十万元贷款,没有房子,我从未过问过生意上的事,如果现在离婚的话不知道财产如何分配,和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谁先提出离婚有关系吗?我给他要十万元可以吗?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资首付,女方公积金贷款一部分,剩余部分男女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财产如何分配呢?和产权证上的名字有关么?谢谢
我跟老公结婚快四年,有一两岁半的女儿,老公脾气不好,经常打人,家里有两处房产是我们结婚后与公婆一起创造的,一处是登记的老公的名字,一处登记的是公公的名字,两外房产没有办证,我现在想离婚,请问我能分配到哪些财产?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下离婚后财产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 我于09年与现任丈夫结婚,婚后置办房产,首付是我与他共同支付,装修以及家电是由我出资,他负责还贷。贷款每个月2000元。由于是重组家庭,我育有一女儿,至今仍在上大学,大学的学费以及生活费一直是我独立承担。原本家庭杂费一直由他支付,我一直没有固定工作
有堂妹三十左右,其丈夫因心血管爆裂突然去世,无遗嘱,有一儿子,双方都有父母,男方有一弟弟已成家,如将来改嫁,他们的财产如何分配
母亲去世,父亲想再婚,家里房子还没有办房产证,只有当时购买的发票。若父亲结婚后,继母能享有这个房子的财产吗?我们想说服父亲做婚前财产公证合理吗? 该房产又是我母亲在世时和我父亲共同的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