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中午休息时间打球受伤算不算工伤?打球是个人行为,不是单位组织安排的,受伤后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我是一名实习生,在上海工作,和单位签了半年的合同,就在刚工作一个月的时候,因为经理要求我们参加单位组织的年会,晚上下班后,经理要我们几个同学一起留下来练舞,我在练舞的过程中,不小心摔伤脚了,单位先垫付了医疗费。给了我一个月的工资,然后我妈妈接我回老家成都养伤,我们自己掏的路费,因为骨头上缝有钢针。所
我校三年级学生姜某(走读生),在2010年10月10日中午休息时间(12:43)到离校近1公里的地方去爬树,从树上摔下来,经医治,结果造成左眼失明,学校负有赔偿责任吗?
09年我因工出了车祸造成左股骨头断裂,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之后鉴定为九级残疾,现在经省骨科医院为定为股骨头坏死了,单位工伤期间内没有给予我工伤期间的正常工资,1、请问我应该怎么办?2、请问我再次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是否应该支付?3、在以后多次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支付?所产生的生活费用等应
我在2010年6月份工作中不慎将我的左脚趾骨骨折,2011年7月19日劳动局为我做了劳动能力鉴定,2011年8月3日劳动局通知我鉴定结果,鉴定的结果是十级伤残,可我确不知道应该得到些什么样的补偿?希望有了解这方面的朋友给我个好的建议和意见。 谢谢
若保留劳动关系: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月薪×停工时间(不超过12个月)、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些都属于单位给我的赔偿吗?那么单位应该赔偿我多少为宜呢?能详细给我说一下吗?希望大家帮助我。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