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住户在迁回到新楼房时,具体的楼房分配原则是什么?我们这里采用的方法是:动迁时谁先签协议谁排在前面,而且设定一定的户数(比方50户)。在50户之前签协议的分配1-5楼(最高楼为6楼),等这些住户分完后其它住户再分,基本剩余的都是6楼(最高楼,且不是阁楼)。请问这种分配方式合理合法吗?
我家当时拆迁时,拆迁办为了尽快让我家同意拆迁就同意我家用钱把我爷爷的35平米的安置房的另外一半买过来(那一半是我大伯的,当时我大伯已经同意拆迁,我家以为我大伯同意卖那一半,可事实是拆迁办骗了我们,人家根本就没同意,他们私自做的主,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我家买那一半的房子,我家才同意拆迁的)。但是当时并未给钱
我家现在的房子要动迁,承租人是大姐,我和其他五个姐姐还有爸妈也都有居住权(在房证上有名子),爸爸已过世。我想知道这房子动迁款如何分配?妈妈行动不变已有四年大家轮班照顾妈妈。
我家有一所回迁房,由于家里人手紧,施工时没到工地察看。交工后才发现,回给我家的一带二楼,与别家有些差异。别家的间墙竖梁都在两家中间,墙面几乎是平的,而我家的西间墙靠门口约二至三米处整个竖梁都甩到了我家这边约二十五至二十六厘米,我家屋内别处也有,但略薄些,约十五厘米左右,屋内宽本应净剩三点七五米,而现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但现在还有十万债务,现想向我家借取十万,打个欠条,之后房产证办理他的名字,他说再去公证处公证下,房权有我的一半,这样可以吗?有用吗?再者那十万元的借条,以后若是还不上,可以拿这个借条作为字据做为证据起诉吗?我需要分担的吗?
我现在有一个关于房屋分配的问题需要向您咨询一下: 我父亲现有一套住房,已经做了财产公证给儿子。但现在儿子对老人不好,老人想取消公证,儿子不给房本和公证的东西。老人没办法只好从新办了新房本,那之前的公证还有效吗?
有一套房屋过户给我们家,我们家只有老公去办理,妻子没去签字和按手印,如果以后家庭破裂,妻子能分到财产吗? 丈夫去办理时只签了丈夫的名字,以后离婚妻子能分到这房子的财产吗?
房子是两位老人共有,老头已经过世多年,户名是别人的名字,现在村子里普查,可以重新写户主。在世的老太太曾经改嫁,现单身。房子一直由两个儿子共同居住,现在世的老太太想把房子全部写二儿子的名字,不分给小儿子,老太太想生前写遗嘱分给二儿子。请问老太太有自己做主全部分给二儿子的权利吗
父亲有一所房屋(产权父亲的)有一对儿女(都已过世) 女儿已经离开这座城市70年且户口也在外地这座房子是清朝的常年维修费用都是儿子这方出现遇拆迁请问女方可以分到多少可以详细回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