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是一家大型企业的员工,于2007年4月1日起在该企业从事销售业务工作。进入公司后给我们购买了社保,但是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内部要求考核转正后才会缴纳住房公积金。在这期间公司就组织了一次考核,我没有通过。到现在都已经2年多时间了,我想咨询像我这样的情况公司是不是应该从入职起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我辞职,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齐? 谢谢各位!
辞职的当月公司是否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和公积金?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我是当月的12日辞职的,公司缴纳的那部分保险和公积金是个人缴纳还是公司去负担?
两年前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使用了了一个同事的房产证做抵押,可是现在同事要卖房子,需要房产证,怎么个手续才能把房产证要回来呢?可不可以使用另外的房产证作抵押呢?不知道整个手续,我该先干什么?
我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我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我是和中介公司签的合同,但是我现在工作的单位给我交纳了住房公积金,我现在想取出来,还不想买房子
房屋产权证上有我的名字和岳父的名字,是否能用岳父的住房公积金
想用岳父的住房公积金买房,房屋产权证上是否能我的名字的存在?无论哪个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是否都是按揭给的?
我现在在青岛工作,公司给缴五险,我是外地城市户口。公司只有五险,公积金只给青岛市区户口员工缴纳。不给我们这些外地户口员工缴纳,请问这样合法吗?
企业破产后,2级伤残职工已按《工伤条例》有关规落实了工伤津贴、护理费等待遇,是否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依据什么政策
我是外省市城镇户口,06年入职现在公司,合同是每年一签的,今年公司通知在年底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了。在10年8月以前,公司为我购买的是外地人员综合保险。8月开始交小城镇保险的五险一金。我想问一下,公司是否应该为我补交08年7月1号到今年8月以前的公积金。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交吗,我自己的那一部分也要补交出来。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