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0年进入一家高速公路企业从事收费工作,公司订立的合同是一年一签,2003年公司被另一公司合资成立一股份制公司,仍然签订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收费工作实行的是四班两运转工作方式,每天24小时不间断,由此公司到劳动局报批了“不定时工时制”,每月延长劳动时间近15小时且没有给予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费,公司以不定时工时制没有加班工资为由拒绝支付延长劳动时间加班工资,且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严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的加班工资,本人以公司克欠节日加班工资和未支付延长劳动时间加班工资为由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公司报批的“不定时工时制”是否合乎相关规定,收费员实际应该执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我应该追偿的节日加班费和延长劳动时间加班费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我是09年2月辞职的。另,我到当地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员说2008年以前的节日加班费和延长劳动时间不予主张,已经过了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只能主张08年以后的,又说没有找到“关于不定时工时制有延长劳动时间给付加班工资和节假日加班的法律依据”,所以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如此,我该如何伸张我的权利?经济补偿金应该从2000年计算还是2008年计算?
我是1999年11月24日进公司工作,期间签过3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是2009年9月30日到期,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要广东深圳,公司为日资与台资合股,现此日方在中山自己开了公司,要与台方撤资,部份员工被解散,因当时公司为了降低加班费,把原来底薪2300元分成1100底+1200元福利金分开时间发放,工资条也只有底薪+加班费,现公司解散只贴底薪+加班费+福利金×50%这样合理吗,我们不服,要劳动仲裁,胜算多大? 备注:(1)当时劳动合同公
有一家公司因被收购,现要对职工进行劳动经济补偿,职工大多工作有4年左右,多数在最近一年上3—11个月班,中间间断上班,因怎样算年平均工资,怎么支付补偿?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4年,现在公司周日加班费三个月后才发给我,我现在想以公司不及时放发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我的辞职报告应该如何写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必须在辞职报告上写明不及时放发工资这个理由?如果写了这个理由公司不批准辞职不给我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问题补充: 劳动法规
我从2005年10月26日至2009年11月25日,也就是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总共49个月的时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现在要与公司协商申请申请经济补偿,是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下进行,呵呵。 一、我2005年10月126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共26个月的月工资是2500元。 二、我2008年1月1日至今共23个月时间,月工资为3000元。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帆布厂的工人,1989年进厂,1999年因为厂领导经营不善,企业停产放假至今,停产后厂里没有给于任何经济补偿和安置,97年结婚因为家里没有住房,所以厂里在职工宿舍区安排了2间56平米的房子居住。现在原单位已经被镇政府收回,今年即2009年12月17日镇政府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通知我说:因为镇政府
您好,我单位是合资企业因合资到期自然解体的,在解散时,本人是销售部的一名销售业务员。同时,又兼采购部经理(我是从业务部提到采购部的),从事两份工资,当时,领取业务员工资及提成,同时也领取采购部经理的待遇工资,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谢谢
本人在深圳一家外资公司已工作十六年半,并且已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迁到外地,我该如何要求经济补偿金。注:这家公司接触对身体有害物质。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