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一张,当时当担保人面签得是一万元,因为后来又拿钱 ,还是要这个担保人担保,就在这张条子一的后面加了个拾,变成了一拾万元。当时也给担保人通话了。现在借款人出逃。担保人说借条是改动的 ,不承认了。我该怎么办。
我于2010年8月帮朋友把10万元借到人打工在公司。约定利息为月息4.5%,我朋友请求我每月帮他领取利息.故公司出具的借条由我保管,我打一份10万的借条给我朋友.期满后凭公司现金拿回借条.现因公司法人涉嫌非法集资被抓捕.公司也于2010年12月停止付息.现公司资产全部冻结. 我朋友看公司已成瘫痪状态就 将我 给她的借条把我 告
因家里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带来的强抢我公司财物算是刑事案件吗
家里人与其亲戚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家里人偶尔到我公司转转帮些小忙,我公司经济运转困难的时候也用过家里几万块钱。在这样的前提下,当事人在一个雨夜带着一伙人、并租赁了叉车和三轮货车到我公司强行拖走价值二十多万的产品和钢材,并在强行拖走货物的同时控制了厂区内人员的人身自由夺去了二人的手机。财物被抢去之后他还
我有单位,我帮朋友担保了十五万,朋友的老婆也是担保人之一,但是他们没还。债主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我们三个各承担五万借款,我已经把法院判决的五万还了。而我朋友和他老婆因为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还钱,但是法院现在要执行我十万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我该怎么办呢?法院能不能这样执行。他们执行有什么依据吗?需要再次判
小李差小王20万,小李没钱还,这时小王介绍小唐借40万元钱给小李,条件是其中20万要直接打给小王算还款,后来成交,但小王没把借条还给小李,后来小王又以这借条到法院告小李,当时小李也打了40万借条给小唐,现在小唐要求小李还钱,但小李说他没受到小唐40万只有20万,小唐就把小李告上法庭,在法庭小李不但不还钱,还反告
借款人于十年前向被借款人借款3000元,还款时因借款人妻子不知道有借条,而未索要回借条,但是中间人写有收据一张,还有人证在场,现中间人已过世,被借款人手持借条到法院上诉要求借款人还款,这种情况借款人如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利?
经好友介绍,被告向我借款并承诺3个月清一次利息,月息一分五厘, 2008年7月1日借给被告现金八万,2009年1月22日还现金五千元,2009年7月12日还五千元,2010年9月6日还一万五千元。 同日一日2008年7月1日借给被告现金两万,2009年8月27日还一万五千元。 2008年8月1日借给被告现金三万,至今分文未还。 2008年9月11日借
7月我起诉朋友借我9万元欠款,8月法院调解被告人分三次还我9万元债务,9月底未还分文。10月份转交法警大队强制执行,我提交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线索,但法院办案人员调查后说只有一两破五征农用车,再无财产,无偿还能力。实际上被执行人还有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的三层楼,但法院办案人员老不提,不查封其余财产,导致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