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是排房,有三条主路,与南向北三条,上面拨款要修路我们的村干部却只修两条说南边的是偏道,不给修说没钱,我想知道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我们村里修路,窨井附近未设警示标志,导致我爸爸掉进摔伤,向施工放索赔的话,除医药费外,是否还应包括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
本人现在在外地,我们村修建马路的时候,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私自的将我的山修建成马路;而且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我现在怎么办?希望有那个律师帮我讨回公道!!!!我不服气就怎样被村里的干部忽悠了!!!!
我现在在外地,我们村修路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我一点也不知情;我们村的干部私自的将我家里的山用来修路,没有一点经济赔偿,我现在要讨回属于我自己的公道!!!
大约6~7年前,前任村委书记给划得四间房子的地基,当时四间的价格是5000元。前年听说要修路,俺那地基正好碍事,修了路的话,还能剩下一间房。 想让现任村书记给换个地方补四间,书记听说当年只收了5000的地基款,很不屑的说,才5000.想要新的要添钱,现在俺村地基价涨了N倍,现在四间地基的价格要3~4万。 难道要再添
2010年5冃份村里修路,承包给工头栗,栗又转包给桑,栗让我供路上所需的原材料,水泥和石子石粉,完工后付我钱,十二月份县里交通局给了村里钱,,工头栗给了我三分之二的钱,其余的让我和桑要,可栗和桑有经济纠纷己经扣完了所有的工程款,并且桑也是付债累累我该找谁要钱.
修路占用了我家的地,可是赔偿款下来为什么要平均分给村里所有的人。
村里这样做合理吗?土地使用权不是三十年一变的吗?那么在三十年之内如果修路占了我家的地赔偿款是不是应该属于我家呢?我是甘肃金昌的。
简单情况:村里修路,拆除路边房屋54平方,因各种原因未得到相应赔偿,现在马上村里换届选举,我手里没有相应的证据,村长和书记口头承认,但是实际不愿意出示证明材料是要赔偿的,现在我要证明相关材料需要些什么?这样事情怎么处理比较好?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