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因为房屋拆迁,经过中介在外租的房子,与房东口头协议租住3年,并且他承诺期间不涨房租,但是他说一年一签书面合同就行,也没多想就签了,有房屋中介在场作证,这才搬来3个月,他却想把房子卖了,因为想长期住所以虽然没装修但是将房屋都修整过,并且还交过700元中介费,想请问我们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今年3月,我在武汉买了一间门面并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签合同的当天,我要看租赁合同,甲方说合同没带,同时介绍:租金收到了5月份,租期还有一年多。于是我回签:租金收了就算了,租期要看了合同再说。3月26日甲、乙、承租方三方交接,甲方将租赁合同交给我,我看到合同多处用粗笔进行了涂改(签合同日期由2008年8月31日改
我们的合同当时只是签字双方认同,但是并没有双方的手印盖章,关键是这个房子是房东转租给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她本人,她也是在别人手上租的房子然后转租给我们,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与我的房东之间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我是房东,我和租户在2009年6月29日签定的合同合同内容如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协议。1,***为甲方(房东)***为乙方。2甲方将自有的门市240平方米租赁给乙方做商业经营用。3,租赁期限为2010年7月到2015年12月止。4,合同期间房屋总租金为100万。5,因甲方
我现在看中一套房,打算购买。现存在一个问题,比较担心,请各位指点。该房屋由开发商开发,09年底交楼。预计10年12月出房产证(现在房产证还没出)。中介是这样处理:除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外,另外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要如下,甲方同意以10元每月将房屋租给乙方5年,在此期间双方不得解除合约。另甲乙方均知
我租赁了一幢大楼,开了酒店,里面所有的一切设备设施都是由我装潢,后来发现酒店营业后只要电器全部打开就会跳电,几次的大型酒席摆下来 ,动不动就没电了,客户也愈来愈少,声誉也差了,后来找房东也就是街道办事处的,在法院调解下,他们只答应减免我一个季度的房租进行增容,说已经给予了我400千瓦的变压器,当时不懂电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用途 1.租赁地址:***********;面积200平方米房屋(其中包括门前和屋后场地),出租给乙方作为厂房及居住使用. 二、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与承租人口头达成协议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与房东签订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房费年缴,并且物业费和供热费由房东负责。一年后缴纳下年度房费前,双方口头协商,在房费下调的条件下,合同内容改成物业费和供热费由承租人自行支付。口头达成一致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房东人在外地,是否需要修改或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如不修改会有何种风险?
1,租赁合同上附加协议是否有效2,出租人没有房产证正本[非本人]
合同上附加租赁期间转租他人需经他同意,但后来却是不得转让(当初也是转接过来的)
1:我方(出租方)与政府和拆迁公司与本年度8月份签定拆迁协议,原租赁合同是本年度10月15日到期,即原承租方认为,原租凭合同已失效。请问是否有依据。 2:由于承租方认为合同已失效,即出租方应赔偿其损失(装修费,搬迁费),当时的原租赁合同上也有说明:如在一年期内,如遇到拆迁,赔偿其一定的装修费。可是目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