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鉴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同一人是否可以做出身体受到多
人身伤害鉴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同一人是否可以做出身体受到多处轻伤的鉴定吗?被告人需要分别对自己造成他人的轻伤进行赔偿吗,
因纠纷致人轻伤(很轻),公安已受理并调节无效(没有调节无效书面资料),转入检察院公诉,检察院一直没有消息,无决定公诉或不公诉的告知书,问这期间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如果检察院一直没有消息,自轻伤鉴定之日起一年是否到期 能否介绍您代理的类似情况,专业术语不好理解
受害人因加害方的过错造成身体受伤害,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现该协议已履行,但后来发现受害人受伤较重,前期赔偿款根本不够支付医疗费,以后还需支付一大笔后续医疗费。现在离受害人受伤已刚好超过一年,请问现在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是否造成诉讼时效中断?请给予解答,谢谢!
我是2009年4月份出的车祸,因怀孕不能治疗,到生了做的手术,现在还在继续治疗中,接下来还有第二次手术。 如果从受伤之时算的话我是不是超过诉讼时效了?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从受伤之日算还是治愈后算起的呢?
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人一直向被告一致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后才向被告二主张权利,第二被告可以以诉讼时
受害人是被告一的工人,给第二被告装货时受伤的,受伤之后一直是被告一承担医药费,现在诉讼时效已经满了,又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二承担责任?当时是受害人自己从车上掉下来的,第二被告要求报警,受害人没同意。事后在当地公安机关有做过笔录,现在都过去一年半了,突然去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一和被告二承担责任。 被告二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