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私人公司做业务员.那个公司的底薪制度是实行任务底薪的.我这个月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完成任务,而工资只有300多.(我在深圳关外.我们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900元).我可以要求他们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我的工资吗?这公司算不算违反了劳动法?
单位是否每年应该给员工涨工资。。还是员工与老板按照合同约定到期和可以商讨涨工资的问题?请律师帮助。。
现在在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工资是按企业的标准发还是有个最低的发放标准.听说是执行社会平均工资,国家有没有明确规定呢
深圳市7月份已调整最低工资,我们公司也在当月贴出通知称:所有基本工资为900元的员工将调整基本工资为1100元(我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900+浮动奖金900+食宿补贴200=2000)。这个月工资已发,我的工资总额却没变还是2000。但工资结构却变成了:基本工资1100+浮动资金700+200=2000。请问律师公司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合法
请问单位职工举报没有拿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来发现单位已在下月做了补偿,如果该员工撤销举报后,社会保障局是不是就不追究责任了呢?
我在深圳某必胜客工作,是非全日制员工,2010年10月了,每小时的工钱是8元/小时,是7.2元+0.8餐补,全日制的普通员工也和我工资一样,我查了一下,2010年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是调到了9.8元/小时,我们如何维权呢?
工伤津贴待遇与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同年前后岀台。两个标准执行时间上有前后之分。我是以前面文件为准,或是
我是六级工伤致残人员,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人员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武人社发[2010]132号文件。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鄂政发[2010]28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两个文件执行时间上有前后之分,我一直弄不清是执行上文或是下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九江一七一医院工作,来的时候说试用期三个月,只有三百块钱。本以为试用期过了,就熬出头了,现在三个月到了,医院不跟我们签合同,说我们没有护士资格证。我们来的时候怎么不说我们没有证呢? 我是今年考的证,已经考过了,才来医院应聘的,因为没有考过的话,也就相当于没有证,医院也不会要你的
我是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2010年11月26日到成都市金牛区大学生创业园找了一份实习工作。工作是关于销售方面的,刚开始第一周公司安排跑业务,一周过后公司觉得跑业务的方法不是很好于是安排我在办公室采取发邮件的形式做销售,2011年1月11日公司把11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结算给我加上培训三天的生活补助60块公司一共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