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2007年10月19日在银行存了3300元一年定期,后将存款单交由我保管,我不知何时何原因将存单丢失,在2009年3月我才发现存单丢失,经邮政储蓄的工作人员查询,发现钱被人在2008年10月20日取走了,我和我父亲到当地邮政局进行查询取存款时的手续,发现在取款时的客户签名写的字不是我父亲的笔迹但是我父亲的名字,另外
对银行存款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由申请人所在地法院管辖还是存款所在地法院管辖
对银行存款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是由申请人所在地法院管辖还是存款所在地法院管辖? 能否提供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昨日去存钱(9000元)等到银行人员把回单给我签字时发现卡不是我的卡,而且这个卡的户主我也不认识,随即就报了案,做了笔录,银行人员把这个账户冻结后,就不再受理任何事情,不给查这个卡户主的开户地址,银行信息等一切资料。请问我有权申请退款吗?现在我需要做哪些把这个钱取出来
因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赔偿,当事人无能力偿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那些财产,当事人子女的财产和银行存款法院有权利冻结执行吗。
2010年1月31日我到邮政储蓄存款,大厅工作人员阻止我存款强力给我推荐一保险存款,并保证存期一年可收益7500元,到期本金和这7500元能一起取出,我就存了一年,现在快到期了找当时的工作人员她又说是5年期的,存够5年才能取这7500元,当时没有对她保证的留取证据,现在觉得被欺诈了,想谘询现在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