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年10月18日,我父亲因胸前不适住进医院急诊科,由杨医生接待我父亲,晚上23时左右查出患急性心肌梗塞,经过及时治疗第二天早晨病情稍有好转,10点左右杨医生下班交由下一班医生,由于我父亲属于重症监护一级护理,但是在杨医生下班之后长达六.七小时无医生查访,中途我去找医生,无人知道医生去向。直至下午18点30分左右我父亲病情突然恶化,急忙按响呼叫器,但没人来,只好出来叫医生,来了两名护士,看了一下又去叫医生,医生来之后对我父亲胸部做了几下简单按压并对我们说人不行了,便开始拔输液管撤走仪器,此事我认为医护人员有严重失职不尽责行为,便找院方交涉他们补齐了病历,说走廊的摄像头也是坏的,我没有证据,请问怎么办?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和单位领导招待上级来视察领导,酒后骑摩托车,与对面来面包车发生碰撞死亡,肇事司机已经赔偿,事业单位是否有责任进行其他方面赔偿。
被雇用人员工作中死亡,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如不能认定为工伤,那又应该怎么认定?赔偿标准如何计算?死者李某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为雇主工作一年多,雇主为私人车主.
我公司向某大公司承包修路工程,然后我公司将其中涵洞施工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包给个人老板,个人老板再雇佣农民工施工,在施工中雇佣的农民工死亡,请问该死亡农民工能否作工伤认定,及还是与我公司是雇佣关系,以及将作如何赔偿。
我母亲脑干出血住院接受抢救治疗,但因工作人员离开岗位不能及时为病人吸痰液,导致病人不能正常的呼吸死亡,医院答应私了,但是只给4万元赔偿金,我该怎么办?正常的赔偿是多少?医院承担什么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