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海城市高坨镇的。在鞍羊路段有一房身,想建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都有(花钱办的),但是政府总阻止说是不让盖。说上面有条文不让盖,但是道边许多家都盖了好几间门店。现在我们要盖说不让盖,说得有镇长的签名。我感觉就是镇长在刁难我们老百姓。咱们家也没有什么硬人,说实话办事真挺难得。想咨询一下应该怎么办,给指一条明路吧
我家位于六安市老楼村,现在这自己家的宅基地建房,土地使用税我交了,村里和乡土地所也给建了,可建了一半,乡里书记看见了,说不能建,影响交通。建时房子前面位于036县道,留有10米,右边位于村村通也留有10米,请问可以建吗?
邻里之间有个3米宽的巷道,我与2010年和村对长协商并交付相应费用后租下此巷道同时对此巷道拥有30年使用权,且问我能否在此巷道上建房,若建是否受法律保护?同时村队长给我开了一份租赁证明,那这份证明起法律效益吗?
我爸爸在农村建房时被屋顶掉下的木板砸中,从梯子上摔下,头先着地,导致严重颅脑损伤。包工头和房东有合同关系,写明由包工头请的人发生的任何意外由包工头负责,但是包工头没有合法的承包资质。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房东和包工头一般各自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呢?
路是在修的,还没有正式通车,也没有禁停标志,我车是逆向停放的三轮摩托车也是逆向撞上我的车尾,现在三轮车主已死亡,交警要我先交三万块伤藏费,我是应该等到法院开庭还是怎么办啊?我应该负什么责任?
10年前我父母准备在家建立一套房子,当时他们看到姐夫一家没有地方住,于是就答应让姐夫建一层,当时姐夫也说等他有房子了就搬出去。他出钱做了一层,但是一直占用了2层楼,现在过去10年了,他自己也建起了房子,但是他要求岳母按现在的房价赔偿他,他才搬出去。请问他这样的要求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