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现在20虚岁,我爸爸在08年4月份生胃癌去世了,然后家里有个后妈,爸爸死之前留下点钱,都给她拿走了,但是她一直说没钱了,只说只剩下5万,五万还要她和爸爸对半分,然后在我,她,还有妹妹(我妹妹6虚岁)三个人分,所以就就没多少钱了。可以这样分吗?亲戚明明都知道其实还有钱的,只是觊觎我还没有毕业,就都不说了,但是她只给我交了以一个学期的学费,接下来实习之后的学费是我自己交的,对我也不好,还老是骂我,之后我自己出社会了,我们就当对方都是陌生人,回家自己管自己的,包括吃饭,日常的生活用品。一直以来就吵吵闹闹不断,但是村里又不怎么管,说什么要立户的话年龄还没到什么的,一直在拖时间,这样子,如果我们要各自立户,其他的我不计较,不和她算,房子这个该怎么分。关于这样的官司需要多少钱????
老人有三个子女,一直二儿子一家同住。房产原为老人所有,但前些年通过一些赡养协议将房产划到二儿子名下。如今二儿子并未尽到赡养义务,甚至放纵自己的妻子对老人施暴,如今老人只能躲到亲戚家。另外二儿子的妻子有精神方面的障碍,对老人的生活已构成一定的威胁。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老人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房产?
还是刚才那一个问题。妻丧偶。带两个孩子另嫁20年。生一儿子,先来分房产是否可以分。妻为进过任何抚养义务,两老人还在建在`妻要求要家产是否可该分家产`?
我的遗产纠纷案经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请问这样事实清楚又并不复杂的案件,中院会不会受理,如果受理我是否将变成被告?请问,?我该怎么办
请问儿子与母亲断绝了关系,母亲把遗产(唯一的房子)分给了小女儿,其儿子还向妹妹要‘应得’的什么遗产(钱),这样合理吗?是不是没有法律保护啊? 给女儿的遗嘱已经是经律师公证的了。只是想问问那儿子有没有权利向妹妹要任何的钱,谢谢。
我妈妈有六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在2000年死于车祸,当时儿子七岁,分有4万5000元赡养费,妈妈十年,爸爸五年,法律上儿子要养到十六岁,现在儿子已经十八岁了,爸爸也已经去世,现在还有3万9000元,请问这个钱是属于我妈妈的还是我死去的弟弟的,这个钱最后应该怎么分配?
我母亲于2000年和男方正式登记结婚,我母亲今年74岁,两人已结婚十年之久。在这之前对方老人的身体一直不好,心肌梗塞,脑梗塞,冠心病等,在所有人都认为老人已到垂暮之年的时候,我母亲与之结合,经过没日没夜的精心照顾,老人的身体逐渐好转起来,身子骨也日渐硬朗。 不幸的是,在2010年12月22日因旧病复发再次住院
我母亲有六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与2000年死于车祸,留有一个七岁的儿子,去世时有4万5000元赔偿金,分别是父母的赡养费和儿子的抚养费,现在儿子已经是十八岁了,父亲也已经去世,现在还有3万9000元,是赔偿金剩余的存款,请问这个钱是我父母的还是我弟弟的,请问这个钱该怎么分配?
我母亲有六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与2000年死于车祸,留有一个七岁的儿子,去世时有4万5000元赔偿金,分别是父母的赡养费和儿子的抚养费,现在儿子已经是十八岁了,父亲也已经去世,现在还有3万9000元,是赔偿金剩余的存款,请问这个钱是我父母的还是我弟弟的,请问这个钱该怎么分配?
父母留有一套三居室遗产,有一子在外地,已经75岁,考虑他丧偶,身体不好,独居,直接和他谈遗产,担心他身体不能承受。在京子女让小弟和他的子女沟通,由他的子女征求他的意见,最终达成协议,他放弃继承遗产给他十五万元作为补偿。但在办好放弃继承公证取得十五万元后,偷回公证并撤销该公证,然后拒绝还回十五万元。在京
我父母是92年离的婚,当时法院把我判给了我妈。离婚之后他们没有复婚又住在一起,于2000年生了我弟弟,弟弟和爸爸奶奶上在一个户口上。爸爸没有工作,一直是妈妈在工作赚钱养全家。2008年我爸要修房子,是由我妈出钱修的,房子的名字写的是我爸的名字。2009年我爸得了癌症去世了。之后我和弟弟和妈妈都在外地,我爸爸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