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前几天被盗,才住进去一天,丢失一笔记本电脑,已经报警,应该是从房门拿钥匙开了进去的!租房之前只签过租金方面的协议,没有安全方面的。房东对房子的安全保障做的十分不好,大门不关,每间房间的门锁也已经很老化了,这样房东有责任吗?我们是否能要求他做出一定赔偿?
律师们,你们好,我在太原市出租屋中租住的过程中,丢失了一台笔记本和手机,丢失当天,回家后,发现房门是虚掩的,房门没有被撬的痕迹,房内的笔记本和手机都已经丢失。现在想咨询,笔记本、手机的丢失房东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谢谢~
昨日中午,我在离房子之前房间内笔记本还在的,隔壁邻居可以作证。然后下午五点下班回来,发现窗户被撬,门开着,进去一看,笔记本被人偷走。当时立马电话房东,和找邻居询问。之后因为我住5楼,三楼的住户自己装了监控,去像他们看了下具体情况,那个小偷是2点50左右来的,当时之前楼下大门是房东老婆关的,没有关好,因此
你好,请问出租房在同一天三辆么托被盗,出租房负责人是否有责任?案情是这样的:通过视频监控显示,当天早上下很大雨,门完好无损,没有被撬,出租房负责人住在二楼,没听到任何动静,事情发生后,出租房负责人立刻报案,派出所的人也来做了记录,当时出租的时候,出租房负责人跟他们说过,我们出租房只提供放车的地方,但
假如到银行去款,还没有出银行大门,钱被人抢夺的话,银行是否应该承担损失呢?
就是假如在银行去款,取款后,还没有出银行大门,钱被人抢夺走了。如果事情还没有破案,这个客户的损失,银行是否应该赔偿呢?银行会承担多大的责任呢?
我是晚上2点多出去的,早上七点时候回来的,出来时候发现自己的笔记本被盗。房间的窗户被撬,窗户的防盗网没有全部覆盖窗户。租房前我问过房子的管理人问他这里安全问题怎么样带电脑过来会不会被盗他说完全没事。我们租房子没有合同,请问房东有责任吗?
明明是木板隔的房间,房东却把门打开着出租,害隔壁电脑被盗,房东是不是应该付全责?
我弟弟住在一楼一间与旁间只用木板隔的出租房里快一年了,原本旁间也一直有人租住着也就相安无事,可几天前旁间的人搬走了,房东为了能早点把房间租出去,就整天把旁间的大门(卷闸门)和小门都打开着,就在昨天下午五点半我弟弟下班回来,发现电脑被盗了,房间也被翻得乱七八糟,而与隔壁间的木板墙上被开了一个大洞,显然
9月20日家里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及部份衣物被盗,已经报警好多天,都没人调查,也没有任何回应,出租房只是在一楼设立一电子锁,除此之外没任何防盗措施,也没在一楼设专人管理,几个月前也曾丢了一辆单车,那时都有提醒房东注意改善,现在几个月后又发生更严重的事情,请问房东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