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银行卡贷款买了一些东西,我把身份证和中国银行卡都给了他们的工作人员去录入信息,结果发现他们录入的并不是我自己的银行卡账号,现在到了还款日期,我的卡没扣费,请问我需要负责吗>?急急急!!!
我是过了还款日期见没扣费才发现的,绝对不是故意的。
但我留了身份证号,现在在用的电话号码,工作单位,朋友电话啊!
为什么他们也没联系我呢?
难道在他们填的错误账号上扣了钱了?
那我要负法律责任吗?急。。。因为涉及到法律了。我不能再犯错了!你们应该懂吧,我不能再犯任何法律上的错误!急急急
我和网上一个卖家通过正华快递的中介服务交易一台电脑。现在情况是这样,本来和卖家谈好是2050,由于我的疏忽用银行卡转账到快递公司时少转了2元,快递要求再转一笔2052对账发货后才能退还我原先的2050元,现在剩下的问题是我和快递公司,我说补交2元他们说不可以。现在我和卖家交易已经中断。剩下我转账的2050在快递那里,
村书记以:为村民作好事为名,花掉近百户从农行三户联保贷的款。 村书记在2010年7月份上任前后几天用广播喊,四处说为村民做好事:让大家办农业贷款,他作担保,用他的工厂抵压,大家还不上他还。最多可贷5万元。有贷者拿身份证,户口本,房照到他家的二楼报名。村民很感激他,纷纷去报名。农业银行有关人员真的在他家办公
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外婆),投保人可以在保单质押协议和声明中代理被保险人签字吗??还是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监护人父母作为代理签字?
我于2010年11月10日买商品房向中国银行贷款36万20年,签订合同85折优惠,事隔三个月后,银行告诉我现在贷款没有折扣优惠了(国家没有规定取消折扣优惠),导致利息多出约5万元。在这三个月期间,我多次打电话给银行,银行都说贷款没有问题,如果早告诉我贷款没有折扣优惠,我就贷其他银行的早就85折贷下来了。现在银行的行
几年前,因亲戚有困难,家人以自己名义顶名为亲戚办理了贷款,当时亲戚答应由他归还银行贷款。如今,亲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法偿还。银行让我们还,有理由吗?(注:亲戚承认这笔钱全部由他使用,也承认我家是帮他代理的,但现在无力还钱,以前的利息都是他交的。)银行让我家交,我家还能把这笔账转给亲戚吗? 跪求
3月13日与中介、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自己缺乏经验,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当时合同上写明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接按手续,自己也没有多想,也没有追问接按是什么。中介口头上也没有说,在合同也没有说明房主在银行还有18万的贷款没有还清。现在要求我帮忙接按付款18万,我就有点不同意了。合同上面只是写明
您好,我爸爸和我妈妈以前是没有登记过结婚,也没有取得结婚证,十几年钱我爸爸从银行贷款2.5万元,一直到现在,后来银行好像叫我爸爸去盖什么东西,现在一查,银行的欠款是7万元,后来我爸爸把银行的欠款划了两万到我妈妈手中,但是我妈妈不知情,也就是近几年才被告知自己有欠银行钱。我想请问一下,银行这样做合法吗?这
A B C 三个人给D贷款 D 找的银行的人 如果按正常程序走 ,A B C都贷不出来贷款(都是农民,除了种地几乎没啥收入,其中一个年龄已经58周岁) D找银行人后 A B给C 担保 B C 给A 担保 A C 给 B 担保 三家一共带出来15万 这样D每年给银行利息钱,这样维持了大约5 6年了,现在 D 跑了
我继父2年前用我的名字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银行办理贷款的时候所有的联系方式都留的是他的,现在因为拖欠贷款,他打算出售此房。银行多次联系他希望可以联系到房主的电话,但是出于利益关系我继父拒绝向银行透露我的联系方式。 现在我在外地无法回津,所有相关的购房合同、存折、我的身份证一直被他扣押。 我只知道
本人在做生意期间与一公务员合伙,此人在去年需要贷款,但是公司法人是我。在碍于面子的情况下,我作为第一借款人,他做为担保人在银行贷款人民币15万元,他作为私用。至今已归还银行10万元左右。但因合伙纠纷大家已经撕破脸,他现在说钱都是我用了,原来也没有什么凭据,真的是说不清楚了。但是我已没有能力去归还银行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