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在5年前,把国家已征收的暂时不用的荒废的土地,开发做鱼塘,直到政府收回为止。但在这过程中,,因为农民根据国家的法规,可以恢复耕地,农民要求我公司付给农民前几年的租金。我们已经在使用了,有理由要求我们付租金吗?
本村至2002年征收土地以来已被征收了百分之八十的土地,至今未按相关规定缴纳失地农民保险.土地补偿费也未能征得农户同意.因此本农户不同意今年的土地征收,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官员决定强制征收土地,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有拒绝履行政令权吗?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市政新区征用三星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方案一、村民发展预留地拍卖参与分方案 1、 按总征地面积的15%作为村民发展预留用地,另5%预留用地作为三星村征地经费及村庄经济发展,被征地群众安排经费等,余下80%土地全部归镇政府支配,三星村及被征地群众不参与80%土地的分成。 2、 三星村及村民发展预留用地(即总征地面积的2
你好,我是一名农民,我们村的土地被开发区征用后,补偿款上,村上扣留了20%/垧的征地费留作村上费用,又扣留了3万元/垧作为保险费用,我想知道这些费用的收取是否合理,谢谢
浙江省景宁县人民政府在08年时,低价征用城北学田和玄坦殿俩自然村的大量耕地,想要在此兴办一个工业园区。但因景宁的地理原因直到2011年也无一家企业进入,政府不得已在荒废3年后于2011年又对被征土地种上了花木。玄坦殿村和学田村俩自然村村民却已在近几年的征地中被征得无一寸可耕之地,并且未享受合理安置。问是否可对
当年因外出打工,无精力耕种,把村里已分给我的地又交到村里了,近年我已无劳动能力,去村里要当初交回的土地,村里说已没有我的地了,村里也没有机动地,今年村里的土地又被规划,将被占用,我还能要回属于我的那份地或占用款吗。请律师帮我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