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于2010年6月28日在我们苏北地方法庭起诉我与妻子的离婚一案,但法庭立案至今只庭前调解2次无果后,再也没有下文。我曾催促过,一直没有落实开庭时间。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法庭有开庭审判案件的最长期限吗? 急盼回复!
打离婚案时我交1500元律师费,所有佐证材料都是我自己收集整理和复印的,2010年8月15日法庭通过
我打离婚官司前,向所请律师交了1500元律师费,2010年8月15日法庭通过调解,原告(女方)不知什么原因主动撤诉,到现在我没有收到交费收据,案件所有佐证材料都江堰市是我自己收集整理和复印的,请问我交的律师费是不是都用完了,还有没有剩余? 打离婚案时我交1500元律师费,所有佐证材料都是我自己收集整理和复印的,2010
有短信证明老公有外遇可是哪个电话号码现在注销了请问还能成为证据做为离婚多分财产的证明吗
发短信的那个号码销户了,在法庭还能作为证据使用吗?是视老公为过错方吗? 如果这种情况上诉法院的话,可能会怎么判,怎么分割财产?有个三岁的女孩,不会给他抚养的,我的工作和家庭条件都稳定,他就没那么好。
我的手机被女方的父亲骗取后,给他女儿就是用我的手机号码发短信给他女儿说我有13万块钱存款,可我的账户上根本就没有钱,如果法院采信短信为证据的话,我是不是就必须要拿这笔钱出来。
老公有小三,但是不住在一起,小三出国了,但是我查到老公号码和她经常联系,还电话记录,而且小三的号码用了身份证登记的,这样的证据对我有效吗?可以告他们两个重婚吗?还是只能告老公重婚。 他们没有登记也没有同居,但是小三和他经常联系,而且小三的身份证号码法庭可以去通过手机号码去移动公司调取吗?我有他们网上
我和我老公离婚,房子是他单位房,是他的名字。原来是他姐要的。结婚前他父母说这房给回我们要。给还他姐钱,他还了他姐10万元。还差4万多。结婚后我出生活开销。他还房款。我手机里有他发来的短信,说还欠他姐多少钱。多久还清的内容。请问。在法庭上我能拿来作为证据吗。为什么法官不看我的信息。另外。他还有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