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2月份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之后一直没收到银行电话。4月份时,工作调动去了别的城市,也就换了电话卡。今年10月银行突然打电话到我现在的这张电话卡上,催缴欠费3800块,说我在1月份激活了此卡,并消费。目前已经因欠费冻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我自己展开了一些调查,目前已经掌握冒领者的情况。于是去警局报案,警方说金额太小,不知道能否立案,让我等通知。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警方不立案,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的想法是如果不能立案就起诉嫌疑人或银行,不知这想法是否正确?是直接起诉该嫌疑人,还是起诉银行过失?可是我自己采集的证据能算证据吗?警方为什么不能以盗窃罪立案侦查?
4月7日晚上9点半左右在公交车上钱包被盗,随即在10多分钟以后,其中一张 没有消费密码的平安银行信用卡被小偷在快客便利店里消费了3800多元(消费 地点在账单上显示出来),经过银行的调查,说我已经半年没有用那张卡消费 了,所以不在失卡保障的范围内。(钱包失窃我已经在当天晚上去公安局报案 )请问我该怎
我的信用卡被朋友盗用,到了还款日期我才知道。现在银行催款。 请问,这个我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报警有用吗?
5月份在交行业务员手中办理了信用卡业务,未收到新卡即被银行通知已被激活并在外地刷卡、提现。我该如何处理?求助各位律师,谢谢!
5月份在交行业务员手中办理了信用卡业务,未收到新卡即被银行通知已被激活并在外地刷卡、提现。我该如何处理?求助各位律师,谢谢! 我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他让我到信用卡被盗用的外地城市报案,但我根本就没有收到这张卡,我没有这张卡的任何信息,这件事应该由我去处理还是由银行处理?银行方面已知道了此情况并冻结了
我的个人信息被盗用了,并在建行办了张3000元额度的的信用卡! 因现在欠银行2000多吧,因为没及时还款,银行催我还款,我知道是朋友盗用我信息办的卡的,也知道信用一直在朋友所在的地区使用的!银行登记的电话号码是朋友的,还有帐单地址也是朋友的居住地址! 朋友不承认盗用我信息办卡的事,我该怎么办,可以报案吗?
本人在7月14日这天发现一笔可疑金额,和银行确认商户后确定不是本人消费的。但是银行要求我本人承担这笔账单金额,已经是授权给对方国外商户。我也一直在和银行做争议优先处理,一直未果。请给予建议,由于不是本人消费,我要求豁免金额支付。 非常感激陈律师的回复。 1 在当日咨询银行客服后,已经做了挂失卡的处理,原先
我的朋友在办理信用卡时将我的通讯资料留给了银行, 而她现在没有履行还款责任并失去了联系, 银行要求我转告她 要不然我会负连带责任。请问我会负法律责任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