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岁那年 母亲再婚(98年) ,5年后我大学毕业工作 。现在母亲过世 ,我有几个问题:1.我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2.他有个儿子,离婚时判给他前妻了,他儿子有赡养义务吗? 3.母亲的债务(多数是用我名义借的),我继父有义务承担吗?(他现在不承认) 4.继父个人名义参与他原来单位集资(婚后的,当时集资3000元),因出现纠纷,公司要赔偿几万元。这钱算夫妻共有财产吗?我有份吗 ?5.如果我有赡养义务,我要做到什么,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还有个问题:去年我母亲在世的时候把家里的自建房(有房产证)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我岳母,当时我继父同意并在买卖合同上签了字,现在因为我母亲过世,而我继父又不愿意承担债务,我岳母打算卖掉房子还债。我岳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把我继父赶出房子吗?
如果父母生前欠债,死后子女是否有义务还债?还有如果子女生前欠债,死后父母是否有义务还债?假如直系亲属中伯父或者其他死后其债务是否该由其他直系亲属偿还?麻烦回答详细些,谢谢!
男。曾有同居现象,有子女一个。 女。离异,有子女两个都已成家。 现两人已同居10年,并生下一子嗣7岁。是谁要生下这个孩子不能确认,两人从同居起就关系不好,经常性打的头破血流(双方)(第2年女方曾将男方父亲打伤)镇派出所对此事不闻不问。现女方有故意将男方赶出家门(房子为男方全权所有)后将原子女和前夫入
1975年我的亲生父亲因病去世,我是我家的长子,上有一个大姐,下有两个妹妹和弟弟。到1984年我家六口人在村大队获得六分人口责任承包田。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在母亲改嫁人后,我便跟随大人外出打工养家,供完弟妹上学。几年后三个姐妹就相继嫁人了,我和弟弟也结婚生子,田地一直由我和弟弟种林木使用。直到后来2001年政府开始
因我们夫妇工作关系,长期在外地工作,我父母他们一直住在我的房子里带孩子,因我给我妈买了39元的生日蛋糕,我爸骂我想死了,不孝顺,牲口,毛驴子,我说我早想死了,你有本事拿刀来杀我。最后他一直谩骂不停,我无奈之下打110报警,警察来了,他还骂我。最后警察调解完,走了,他后来竟然还写信告到我们单位来!他是退休
老人(女)有六个子女(两男四女),老伴去世时(六年前)两个儿子承担全部丧葬支出并将将丧葬及各项补助所得4万多元给母亲做日常零碎开支,母亲以后每月从政府领取两百多块钱,因脾气比较特别坚持独自居住,两个儿子承担主要各项生活支出,包括水电费、取暖费、医药费、养老保险等,去年年底母亲谎称重新办理房产证需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