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受的伤(工伤)经治疗出院后,2008年去年(2007年)安的钢板断裂,自己花了两万元钱住院把钢板换了,2009年因钢板再次断裂,2007年骨折的地方又断了,自己又花两万多元钱到同一家医院做手术,这两次手术都是同一地方,都是2007年受伤骨折的地方。请问:我的情况算是旧伤复发吗?这两次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补助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丈夫生前与妻子协商写了一份以遗嘱命名的文书,内容涉及到他死后的安排,夫妻间共同财产的一次性分割,包括房屋,现金的继承,夫妻协商后共同签字,同时还有其他证人签字.请问老师这是遗嘱还是夫妻间的协议?在这之后丈夫又背着妻子偷偷写了一份"补充遗嘱"更改了前面那份的关于房产的内容,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怎样确定那个
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养老金怎样确定??谢谢 例如:某国企职工按档案记载有效出生时间为:1950.04,按国家政策,2010年4月份应该办理相关正常退休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2011年审批退休手续,请问其职工本人养老金从何时起计发???
我已经起诉了交通事故赔偿,现在想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法院说要原告,被告一起商定伤残鉴定机构,是有这样的规定吗?一定要让被告提前知道鉴定机构吗?我挺担心,鉴定机构是否会受被告影响,鉴定结果是否公正。我该怎么办?
在买房子时开发商让填写一个单子,上面房产所有人和共有人的自样,所有人是我的名字,但共有人我前妻填了,但我买房子时我们是离婚的,但后期办理所有手续都是我一个人的,公证也是我自己,那么在开发商填写的共有人有没有法律效益。
我是一个下岗工人,夫妻感情一直不合,老公因生活不检点,得了神经性梅毒,现留下后遗症——精神病失常。我已经分居二年多了,去年法院判决不离,今年第二次起诉,男方监护人不出庭,法庭要我找他单位指定监护人,我有这个权利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已达三个月以上,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物件能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在此期间,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不慎受伤,伤后被送入重庆长城医院治疗,治疗费用已由用人你单位支付,现以基本痊愈。出院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伤休工资和生活费用,劳动者向劳动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
我父亲去年病故,生前在单位有住房一套,这套房在房改时原单位按房屋面积折旧后买给我父亲(包括其他住户),缴款方式是从房贴中扣除,但房改时此楼未能办理房产证,我想知道这算个人财产还是公租房,能不能继承,假如遇到搬迁等问题是如何主张权利。谢谢!
我看了很多咨询和我差不多遭遇的朋友的提问,但是给的回复好像都千篇一律!我想问问,到底怎样才能确定责任在房东?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口头上一直都说自己的房子很安全,二楼他们自己住,一楼入口处还有监控,但是我被盗后房东自己都承认听到有撬门的声响,但是没有去查看,他的录像也没有出事故时段的录像内容!这样算不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