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上班,工作是十二小时制,而且无法定节假日休息,如果我现在辞工了或是被辞退,请问我可以要求节假日未休息的加班工资吗?如果可以,请问考勤簿应由哪方提供?公司的考勤记录我拿不到,可以找证人吗?或是公司的相关制度?
当初与公司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后又被无故延期一个月(本人因想保住工作免为答应),当三个月度用期即将转正时,却被公司以经济危机原因辞退!其间公司并未与我签定合同,也并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本人以上两条起诉了公司。现在马上要开庭了,公司那方出据了一些伪造的证据,说我在试用期不合格,而且还在我的试用期考核
我们公司每周工作近六十个小时,没有加班费。可是并不打卡计时,这样如通过法律索要加班费的话公司如果不承认加班的事实怎么办啊,我应当怎么搜集证据让公司无法抵赖呢
我们总公司在外地,但是我们店铺是在南京,公司不愿直营,所以找了一个托管商代为管理这边,现在这个托管商不愿再管理这边了,所以总公司那边又找了一个托管商管理这边,请问一下,后来的托管商有权开除我们店铺的原来人员吗?我们之前没有跟总公司签订合同,请问一下,我们之间有劳动关系吗?
03年进入这家企业工作到今年11月份,因11月份前几个月家庭纠纷,有时候没有请假就没去上班,公司给过几张警告书,当时本人签字的。到最后还是因为家庭纠纷公司打算解雇我,当时我自己也想走了,不过我公司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公司协商保留我的职务并答应如我再犯错误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公司方面因为我三个月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