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怀化的,我和我老公结婚后土地房屋都被征收了,但是村里征收时没有我的名额,政府又给他们家分了地让他们自己修房子,一共修了4套房子,两个门面,房产证都是办我婆婆的名字,其中有一套是我老公弟弟的名字,请问我们现在离婚能分到房子吗
结婚后,与老公共同分担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平分。之后贷款也是平分。但房产证只有老公的名字。请问像这样的情况。离婚后,房产会如何处置与分配?
女方离婚没有分配任何家产房产,户口虽分开但是没有牵离,后因房屋拆迁能够分配房子吗
女方离婚没有分配任何家产房产,户口虽分开但是没有牵离,后因房屋拆迁能够分配房子吗?
我和老婆结婚一年左右,就去日本打工了。那时小孩刚满周岁。在去日本快一年左右的样子,她父母付了首付贷款买房子了。后来我就汇钱给她还房子,装修什么的。三年的钱都给她了。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我回来之后我们感情不和要求离婚,离婚是我提出的。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房产我能分到吗?能分多少呢?我们现在还有房贷没还
我和丈夫都是再婚。我带有一女,丈夫有一子归女方。婚后我丈夫单位分有一套福利房,房本上写着丈夫,我女儿和我的名字。后来丈夫未经我同意将他儿子的抚养权要回。现在我们的房子有他儿子的份额吗?
06年初我公婆出资50万首付购入宝山的一套房子(总值75万,贷款25万),房产证登记在我丈夫名下。06年9月结婚后,将我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并参与共同还贷,由于我丈夫的公积金是按照最低标准自行缴纳的(自由职业),我的公积金高,所以大部分贷款是我在还。 如今,由于丈夫外遇并提出离婚,请问,按照新的婚姻法,离婚后,
男女双方系再婚夫妻,夫妻共有一处房产,此房是男方姐姐为他们夫妻购买的,名字是男方的。女方结婚时,将自己的房子卖了,卖房的钱款全部用在此房装修,购置家具、电器等物品,现在两人要离婚,女方将面临没有安身之地的困境,请问女方能否获得分割房产的权利吗?
我和老婆结婚10多年了,并育有一儿一女,现因不孝敬公婆我要和她要离婚,老婆要求房子和20多万存款都归她。房子是我家的老地基上和老婆共同建的,当时花10万吧。20多万也是我们共同存的,应该是大部分是我赚的,因为老婆有5年多没上班了,我的意思是存款归她,房子归我。可她说都是她的,横蛮无理,因为存款都在她手里。我
我爸爸有一套房产,是给我结婚用的,但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现在女方要求把房产过户到我们俩的头上,我想问一下这个过户要不要交钱,交多少?还有就是这个房产过不过户对于以后离婚有什么影响?这个房子在过户后怎么分配?不过户又怎么分配?谢谢